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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注意!10月起,这16个省份地区货车禁区有变,新增闯禁区电子眼

[罗戈导读]10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来了!

卡友们大家好!

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10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主要为:

1.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河北、江西、安徽、山西、湖北、广西、福建、辽宁、重庆、四川、甘肃等地进一步调整城区货车通行政策及通行证制度;

2.安徽、河北、浙江、山东、湖北等地新增合计110个闯禁行电子眼。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广东省

清远市调整清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限行对象、限行时段

清远市对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关于调整扩大清远市清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中的限行对象和限行时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限行对象

(一)在限制的范围内禁止车长超过6米(含)、总质量超过8000kg(含)的中、重型货车(不包含新能源货车)、三轮摩托车通行。因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清城区限行区域的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准行证》后方可进入。

(二)在限制的范围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拖拉机进入通行。

二、限行时段

(一)限行时段由原来全天24小时,调整为每天6时00分至23时00分。工作日高峰期时段(7时00分—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19时00分)禁止限行对象通行。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拖拉机的限行时段为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限行区域。

(三)城市核心区:北江一路、北江二路、北江三路、人民二路、连江路、沿江路全天24小时禁止车长超过6米(含)、总质量超过8000kg(含)的中、重型货车(不包含新能源货车)进入通行。

三、限行区域的范围

城西大道—明霞大道(清城区)—附城大道—省道354线(原省道377)—环城东路—北江东路—站前路—清远大道—凤翔中路—创兴大道—广清大道—燕河北路—建设四路—创兴三路—创业一路—创兴大道—建设六路—创兴六路—建设三路—清远大道—狮子湖大道(与乡道191交汇处)—城西大道(清城区),以上所述道路与清新区限行区域形成的完整闭环区域及边界禁止限行车辆通过。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0日零时起实施,本通告有效期五年。原清城区货车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由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金罗路24小时禁止大货车通行

10月9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金锣路道路施工实施临时交通组织的通告》。即日(9日)起至施工结束,金锣路全段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金锣路道路施工临时交通组织示意图。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施工期间,请大型货车等受限制车辆绕行广惠高速、惠河高速等道路。请市民提前规划选择合适的路线出行。途经施工路段的车辆要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减速慢行,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疏导。

化州市对城区限行路段通行的大型车辆进行抓拍

化州市对化州城区北京路、桔城路、桔城西路、下郭大道、文雅路、罗江北路、绿景花园路实行交通管制,化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限行路段的大型车辆通行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一)北京路(交通局红绿灯路口——G207线与北京路交叉口);

  (二)桔城路(G207线与桔城北路交叉口——桔城北路——广伦山红绿灯路口——桔城中路——橘洲环岛——桔城南路——东山十一万与X729线交叉红绿灯路口);

  (三)桔城西路(G207线新路口环岛——桔城西路——化州大桥——桔城中路——橘洲环岛);

  (四)下郭大道(X729线与下郭大道交叉口——下郭大道——下郭铁路桥涵洞);

  (五)文雅路(X729线与文雅路交叉口——文雅路——下郭大道);

  (六)罗江北路(G207线雄大红绿灯路口——罗江北路——北京路);

  (七)绿景花园(G207线绿景花园入囗——绿景花园——桔城西路)。

二、交通管制车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二)重型(总质量≥12000kg)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泥头车、集装箱车(指运输煤、余泥、渣土、沙、石的车辆)。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北京路、桔城路、桔城西路、下郭大道、文雅路、罗江北路、绿景花园路07:00~22:00禁止通行。

  (二)重型(总质量≥12000kg)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泥头车、集装箱车(指运输煤、余泥、渣土、沙、石的车辆):在北京路、桔城路、桔城西路、下郭大道、文雅路、罗江北路、绿景花园07:00~22:00禁止通行。

  (三)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在管制时段内确需进入上述管制路段的管制车辆,凭有关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均在有效期内),到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号窗口”办理通行证(办证地点设在塘岗岭交警大队车管所),并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通行。凡违反管制规定的车辆,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启用日期: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江苏省

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新增货运机动车禁行区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设美丽街道,努力打造洪泽区黄集街道旅游特色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对以下路段实施货车禁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公园路全线路段

二、禁行时间

24小时全时段

三、禁行规定

货运机动车(1.5t以上)全时段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货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0时起实施。

浙江省

东阳市调整城区货车限行规则

为进一步提升货运通行效率,助力物流保通保畅,优化货车通行秩序,现对城区货车限行规则进行优化,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限行规则调整如下:

一、 取消原核定载质量1.25吨以上蓝牌货车限行规则,取消原核定载质量0.75吨以上蓝牌货车限行规则。

二、黄牌货车(包括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限行范围不变,限行时间调整为7:00-22:00。其中,S217省道(东永线)南午岭段、城南东路全路段、城南东路(含)—城南西路(不含)—歌山路(含)—广福路(不含)—人民路(含)闭环区域内所有道路保留全天24小时限制黄牌货车通行。

三、所有工程运输车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7:00禁止在黄牌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

四、所有危化品运输车按原限行规则通行。

五、通行证管理

(一)货车限行规则调整后确实有通行需求的,可以办理东阳市货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其中供水、供电、供气等关系民生行业的货车可办理长期通行证,工程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可申请短期通行证。

(二)黄牌货车需要办理临时、长期通行证的,可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工程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应到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整治办(409办公室)申请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应到秩序科技室(320办公室)申请办理,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持有通行证的货车驾驶员遇交通警察查验时应主动出示。7:30-8:30、17:00-18:30为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限行区域、路段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等车辆除外)。

六、对违反调整后货车限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车辆驾驶人依法处理。

附件1:《东阳市城区黄牌货车限行交通示意图》

附件2:《东阳市域危化品车辆限行图》

绍兴市调整柯桥城区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区域

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调整货运营运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以及柯桥城区道路建设变化状况,决定调整柯桥城区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区域,特通告如下:

1.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禁止重、中型货车(22:00—次日06:00中型箱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人力三轮货车通行。

2.分时段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杨绍线(不含杨绍线)——香林大道(不含香林大道)——轻纺城大道(不含轻纺城大道)——鉴水路(不含鉴水路)——钱陶公路(不含钱陶公路)——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禹会路(不含禹会路)闭合区域范围内7:00—21:0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3.分时段分区域禁止轻型以下货车

镜水路(不含镜水路)——104国道(含)——越州大道(不含越州大道)——万商路(含)——云集路(含)闭合区域范围内7:00—9:00和16:00—18:30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4.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

潍坊市调整城市货车城区通行限制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潍坊市城市货车城区通行限制将做如下调整。

城市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含)向城区禁行区域内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要办理潍坊市城区限行通行证;

在其它时段通行,需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向城区禁行区域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要办理潍坊市城区限行通行证(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新能源货车不受城区环保限行区域的限制。

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向城区禁行区域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要办理潍坊市城区限行通行证(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

日照市进一步明确市区货运车辆限制

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和日照市《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2022年)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所有新能源货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二、皮卡车通行政策。所有皮卡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三、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政策。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不受吨位限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四、延长货车通行时间。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每日23时(含)至次日6时(含)允许驶入禁行区域以外的限行区域。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此通告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桓台县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及路段

   1. 禁行区域:G233索镇段以西(不含G233),G308红莲湖大道路段以北(不含G308),G308于堤村路口北延至唐华路东陈路路口以东(不含G308),东陈路及张北路索镇段以南(含东陈路,张北路东陈路路口北至G233路口)。

   2. 限行路段:唐华路(中心大街至起马路路段),西五路桓台段(桓台高新区界至G308路段),果里大道(张北路至西十三路路段),北京路(桓台高新区界至黄河大道路段),上海路(桓台张店区界至小清河路段),柳泉北路(桓台高新区界至G308路段),黄山路,海河路,辽河路,华山路北延(果里大道至辽河路路段),起马路(上海路至G233路段)。

  (备注:G308红莲湖大道路段、G308索镇中心大街与唐华路路口以南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禁行。)

二、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二)轻型货车(不含工程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三)城市物流配送货车、4.5T以上新能源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00分以外,其他时段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四)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及密闭运输要求的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00分以外,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五)中型、重型货车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含)允许驶入禁行区域以外的区域。

(六)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全天禁止驶入禁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所称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桓台县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东营市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危险品禁行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启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路口路段及区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超速行驶、不礼让行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固定式测速设备1处

仙河镇长江路孤东佳苑北门处,限速60公里/小时。

二、其他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0处

1、仙河镇兴凯湖路与神州路路口;

2、仙河镇兴凯湖路与汉江路路口;

3、仙河镇兴凯湖路与长江路路口;

4、仙河镇国道G340兴凯湖路至神州路路段;

5、仙河镇神州路中心小学路段;

6、仙河镇神州路胜利六十二中学路段;

7、仙河镇松花江路振兴小学路段;

8、仙河镇洞庭湖路友爱小学路段;

9、仙河镇神州路与西湖路路口200米内区域;

10、仙河镇松花江路与洪泽湖路路口200米内区域;

三、危化品车辆禁行路段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3处

1、仙河镇神州路兴凯湖路至国道G340路段;

2、仙河镇汉江路兴凯湖路至国道G340路段;

3、仙河镇长江路兴凯湖路至国道G340路段。

河北

邢台市调整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时间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工作要求,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对2021年4月9日发布《关于优化和改进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内容做以下调整。

将原:每日晚23:00至次日早5:00,允许城市配送、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货运车辆可不办理通行证进市配送货物,

调整为:每日晚23:00至次日6:00。

其他事项按照2021年4月9日下发的《关于优化和改进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执行。

平山县正式启用15处电子监控设备

为进一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以安全、合规、合理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山县15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新增位置:

北外环路与建设北大街交叉口东、西、南方向;

201省道129KM(驼梁景区口)东、西方向;

338国道441KM+895M(清水口)东方向;

338国道458KM(杨家桥乡河西头村口)东、西方向;

柏坡西路与健康街交口东、西方向。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重新启用位置:

建设北大街工业新村口;

柏坡西路与孟王线交口东、西方向;

西外环铁路桥南、北方向。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以上15处执法取证设备于2022年10月19日正式启用,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

方城县加强城区高污染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控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持续改善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城区柴油货车管控及黑加油站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方城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城区高污染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管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方古路口—S103—七峰大道南段—缯国大道—吴府大道—龙城路—长江路—江淮大道—方古路口以内区域所有道路。

二、禁行车辆

本地及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重型柴油货车、冒黑烟车、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在以上区域行驶。

三、禁行时间

自即日起每天7:00—23:00禁止通行。启动重污染天气管控预案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四、禁行路段(全天候24小时禁停)

1.缯国大道全段;

2.广安路(长江路至缯国大道段);

3.江淮大道(方古路口至鲁姚路口段);

4.S103(方古路口至七峰大道段);

5.七峰大道(S103至缯国大道段);

6.吴府大道(缯国大道至龙城路段);

7.龙城路(吴府大道至江淮大道段);

8.禁行区域内所有道路。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为便民利民,禁行时段确需驶入禁行区域的涉疫涉民生等运输车辆,可提前通过交管12123应用平台或“南阳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严格按照审批的线路和时间通行。

安徽省

淮南市启用14处大货车闯禁区抓拍设备及

3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即日起,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启用14处大货车闯禁区抓拍设备及3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点位如下:

1.山南新区民祥街与杜鹃路交口;

2.山南新区和风大街与杜鹃路交口;

3.山南新区春分街与百合路交口;

4.山南新区春申大街与洛河大道交口;

5.山南新区泰宁大街与洛河大道交口;

6.山南新区泰丰大街与百合路交口;

7.山南新区淝水大道与泰康街交口;

8.山南新区国槐路与泰康街交口;

9.山南新区泰丰大街与淮河大道交口;

10.山南新区泰宁大街与迎客松路交口;

11.山南新区春申大街与南经七路交口;

12.山南新区民裕大街与迎客松路交口;

13.山南新区民祥街与迎客松路交口;

14.山南新区民惠街与迎客松路交口;

15.潘集区祁集中学违停球;

16.潘集区祁集农贸市场违停球;

17.潘集区祁集镇政府违停球。

宿州市进一步优化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通行,更好的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现对宿州市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南二环、东二环(不含)、宿州大道(东二环至港口北路)、港口北路(宿州大道至北二环)、北二环、京台高速围合区域。

二、通行政策

1、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6:00至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22:30—6:00可以在市区道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2、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宿州市主城区道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3、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挂车,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证)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如需在市区通行的,全天24小时均需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

三、城市货车通行码(证)办理

1、城市配送货车(具体范围见上文所列)通行码(证)办理:个人名下车辆可以通过“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名下车辆可通过企业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ab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12123”APP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APP申请(驾驶人绑定车辆须与企业备案的人员车辆信息一致)。

2、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办理:仍按照原办理途径申请办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萧县进一步优化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通行,更好的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现对萧县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以中山路与教育路交叉口、健康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内环与南环路交叉口、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淮海西路与交通西路交叉口、龙腾大道与顺河路交叉口(隧道南口)、公园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顺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淮海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生态大道与311国道交叉口、车站路与教育路交叉口(孟庄矿地下道西)合围区域,为限制中、重型货车通行区域。

二、通行政策

1、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6:00至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22:30—6:00可以在城区道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2、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萧县主城区道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3、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挂车,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证)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如需在城区通行的,全天24小时均需申请办理城区通行证。

三、城市货车通行码(证)办理

1、城市配送货车(具体范围见上文所列)通行码(证)办理:个人名下车辆可以通过“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名下车辆可通过企业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ab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12123”APP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APP申请(驾驶人绑定车辆须与企业备案的人员车辆信息一致)。

2、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办理:仍按照原办理途径申请办理。

淮北市启用40处货车闯禁行和2处高清电子警察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淮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0月15日零时起启用40处货车闯禁行和2处高清电子警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附后),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通行安全。

设备地址如下:

一、货车闯禁行自动抓拍系统

1、相山路与碱河路交口

2、孟山路与碱河路交口

3、龙山南路与长山路交口

4、长山路与沱河路交口

5、长山路与迎宾路交口

6、创新大道与梧桐路交口

7、梧桐路与沱河路交口

8、人民路与濉溪路交口

9、人民路与龙山南路交口

10、龙山路与创新大道交口

11、创新大道东段卡口(创新大道与梧桐路交口西1.2KM处) 

12、人民路与孟山路交口

13、人民路与相山路交口

14人民路与方安路交口

15、淮海东路与龙山路交口

16、桓谭路与南湖路交口

17、淮海路与濉溪路交口

18、南黎路与鹰山路交口

19、鹰山路与桂苑路交口

20、相山路与南黎路交口

21、南湖路与南黎路交口

22、孟山路与南黎路交口

23、古城路与长山路交口

24、龙山路与开渠路交口

25、高岳路与南湖路交口

26、古城东路与南湖路交口

27、泉山路与南湖路交口

28、人民路与梧桐路交口

29、泉山路与桓谭路交口

30、淮海路与相山路交口

31、相山路与惠黎路交口

32、人民路与龙昌路交口

33、古城东路与龙昌路交口

34、人民路与S238交口

35、淮海西路与S238交口

36、南黎路与长山路交口

37、濉溪路与海宫路交口

38、惠黎路与孟山路交口

39、人民路与泉山路交口

40、人民路与鹰山路交口

二、高清电子警察

1、淮海东路与学院路交口

2、古城东路与方安路交口

以上设备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宁国市调整城区部分车辆限行

为有效降低城区扬尘污染和大气污染,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城区路网实际,决定对宁国市城区部分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一)限行区域:宁国大道(含)——燕津路(含)——汪溪路(含)——金桥路(含)——港口路(不含)——凤形路(含)——南山西路(含)——宁城南路(含)——怀安大道(含)——外环东路(不含)——梅林路(含)——河沥溪路(不含)——燕山路(不含)——宁国大道(含)范围内道路。

(二)限行路段:

1、青山路(东城大道至泰顺路)

2、怀安大道(G233线至G329线)

二、限行措施

(一)总质量4.5吨以下货运车辆、新能源货车每日7:00-8:30、16:30-18:30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二)总质量4.5吨以上(含)货运车辆(黄牌)、19座(含)以上客车(不含旅游客运和公交车)每日6时至21时30分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

(三)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受以上限行措施限制,可24小时在城市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通行。

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可到宁国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理《通行证》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宁国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通行码》,经宁国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审核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限行车辆过境市区绕行路线:

外环西路——外环东路——G233线——G329线——河沥溪路——燕山路——滨江大道。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城区限行区域示意图)

(青山路限行路段示意图)

(怀安大道限行路段示意图)

宣城市调整市区部分车辆限行

关于调整宣城市区部分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结合市区路网实际,决定对宣城市市区部分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一)限行区域:

水阳江大道北段(日新路至阳德路)、日新路、鸿越大道(日新路至薰化路)、滨湖路(薰化路至响山路)、响山路(滨湖路至水阳江大道段)、水阳江大道东段(响山路至阳德路段)形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围合道路中的水阳江大道北段(日新路至阳德路)、日新路。

(二)限行路段:薰化路(鸿越大道至青弋江大道)、鳌峰东路(水阳江大道至陵阳路)、滨湖路(响山路至向阳大道)、夏湾路、泥河路(水阳大道以南段)、玉山路(水阳大道以南段)、文昌路、响山路(滨湖路至青弋江大道段)、向阳大道(水阳江大道至S81绕城高速段)。

二、限行措施

(一)总质量4.5吨以下货运车辆、新能源货车每日7:00-8:30、11:00-12:30、13:30-15:00、16:30-18:30禁止驶入限行区域。(二)总质量4.5吨以上(含)货运车辆(黄牌)、19座(含)以上客车(不含旅游客运和公交车)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三)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受以上限行措施限制,可24小时在城市限行区域通行。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需经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批准同意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限行车辆过境市区绕行路线水阳江大道北段(日新路至阳德路)-日新路—青弋江大道—陵阳路—阳德路。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区域内的限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广德市调整城区车辆限行区域及措施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市区交通环境,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结合市区路网建设实际,对城市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范围(一)限行区域:

1、市区:北外环(不含)、光藻西路(不含)、横山南路(含、)爱民路(含)、天寿路(含)合围的区域。

2、邱村集镇:开源路与X039线(含)以西、新门流路(不含)以南、岳飞大道(不含)以东合围的三角形区域。

3、新杭集镇:大方路—乌金大道—山南路—杭流路(不含)—长安路(不含)—溧树林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流洞街道:S458线杭流路至老广宜路段(原流洞街道青年路);

牛头山街道:X204线牛祠路牛头山街道段。

(二)限行路段:

升平南街、光爱路、光荷路、荷花路、凤井路、紫竹路、天寿路以东的团结东路和双桥路。

二、限行措施

(一)总质量4.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每日7:00-8:30、16:30-18:30禁止驶入上述限行路段,6:00-23:00禁止驶入上述限行区域。

(二)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不受以上限行措施限制,可24小时在城市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通行。

(三)货运车辆进出广德市汽车维修中心路线与原来一样不变。即车辆沿太极大道东段驶入太极大道与天寿路交叉路口右转进入天寿路再进入广德市汽车维修中心,车辆维修完毕沿原路返回,无需办理《临时通行证》。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路段、区域的限行车辆,需经广德微警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通行码》,经广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审核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限行车辆过境市区绕行路线

光藻南路—光藻西路—北外环—建东大道

四、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路段、区域内的限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注意!旌德县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

为贯彻落实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要求, 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城市道路范围与普通小型客车一样不受限制通行。

二、取消新能源货车进城限制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城市道路范围通行。

三、取消轻型及以下货车进城限制。

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不限吨位,全天24小时均可在各区县城市道路范围通行。

四、中重型货车通行政策

城区和平路、江村大道,每日6:00-22:00禁止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

实行限制性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2日起,每日7:00—9:00、16:30—19:00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以及低速载货汽车、变形拖拉机在主城区通行。

二、限制性管理的区域和道路: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限行示意图

武夷山大道(三清山大道路口)——吉阳西路——兴园大道——凤凰西大道(兴园大道路口至世纪大道路口)——晶科大道(世纪大道路口至龙门大道路口)——龙门大道(晶科大道路口至兴园大道路口)——兴园大道——惟义西路——武夷山大道(湖州尾桥头至三清山西大道路口)围合区域内。

三、限制性管理不包含以下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客运车辆、邮政专用车、校车;

(二)经政府批准,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通行证,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的车辆。

四、请有关单位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凡违反本通告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婺源县启用道路技术监控设备

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2022年10月15日起,启用如下技术监控设备: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G237国道与体育北路路口

     2、江湾大道与桃园路路口

二、道路视频监控设备

     1、G351国道中云镇中云村路段

     2、X722县道珍珠山乡政府路段

     3、秋口镇秋口街路段

     4、惠民路公安局路段

以上设备具有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压实线、未按规定停车、未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大货车禁止通行抓拍等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取证功能。

乐安县城区道路实行货车禁限行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公路、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和道路畅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现就禁止和限制货车在市区道路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运车辆(除轻型货车外)每天7:00—22:00在城区主要道路卸货和停车。

城区主要道路包括:乐安大道、迎宾北大道、迎宾中大道、梦授路、文渊路、长征路、广场路、沿河路、鳌溪南路、鳌溪路、站前路、前坪路。

二、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在迎宾中大道、迎宾北大道、乐安大道、梦授路、文渊路通行,确实需要通过以上路段的,凭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的临时通行证,允许按限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三、禁止所有过境货车(除轻型货车外)在迎宾中大道、迎宾北大道、乐安大道、梦授路通行。

过境货车绕行北环路、东环路、迎宾南大道、南环路、西环路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限行区域和路段通行的,或未按通行证限定时间和线路通行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本通告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山西省

原平市重、中型货运车辆限行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城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数据分析研判,结合我市道路实际情况,经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决定,从即日零时起对我市城区部分路段不再继续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在限行区路段外环、京原北路(京原路平安街以北至外环)、平安东街(庆义久十字路口平安街以东至高速路口以西)、前进西街(云中路至152 处十字路口)、京原南路(小集镇以南至新郭下三叉)行驶的,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再继续限行,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除外。

2、城区其它道路一律禁止通行,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继续实施限行区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包括运输各类生活物资、蔬菜、水果、肉蛋、奶、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辆)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限行区范围内生产、生活必须通行车辆到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3、重、中型货运车辆(含工程车、混凝土运输车、原平市重点工程运输车)不在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处罚(代码:1116记1分、罚200元),以及故意遮挡号牌、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湖北省

孝感市调整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限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的相关要求,对2022年2月1日起实施的《孝感城区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实施限行管理的通告》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中型货运车辆每天6:00-24:00禁止在限行区内通行调整为重、中型货运车辆每天6:00-23:00禁止在限行区内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允许在城区限行区内24小时通行。

二、原通告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荆门市荆襄大道子陵集镇路段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因子陵铺镇集镇路段已纳入城市道路管理,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禁止重中型货车(黄色号牌)驶入荆襄大道子陵铺镇建泉路口至新河桥路段,应急、特种车辆除外。

凡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0),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途径子陵铺集镇的重中型货车,可由葛洲坝水泥厂通道——新207国道——北三环绕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对运送生产生活等物资确需进入镇区的车辆,可就近到交警执法服务站办理临时通行证后通行。

谷城县增设城区货车禁限行电子抓拍

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城区汇科广场路口安装电子抓拍设备,对货车闯禁行违法进行抓拍。

启用抓拍时间:自2022年10月15日起

汇科广场路口

潜江市调整城区货车禁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优化和改进货车在城区通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禁止重中型货车及轻型工程运输车通行区域:

东荆大道以东、东城大道以西、曹禺路以南、紫月路以北的围合区域内的道路。曹禺路章华北路交叉路口至东城大道交叉路口禁止重中型货车及轻型工程运输车通行(东荆大道、东城大道、紫月路、曹禺路章华北路交叉路口至东荆大道交叉路口路段除外)。 

二、禁止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区域:

章华中路潜阳路交叉路口至北门转盘路段,东风路江汉路交叉路口至东方路交叉路口路段,建设街江汉路交叉路口至红军路交叉路口路段。 

三、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在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普通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22:30至次日6:30时段不受上述禁行限制。 

四、城市配送货车(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通过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统一车辆外观标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企业,可采用企业统一外观标识),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在交通平峰时段(除8:00时至9:00时、11:30时至12:30时、14:00时至15:00时、17:00时至18:30时以外),可以在城区除章华中路、建设街、东风路(江汉路口至东方路口)外的道路通行。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洒水车、环卫清扫车、微型载货汽车、皮卡型轻型载货汽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通行不受禁限行区域限制。 

六、因特殊情况,在禁限行时段进入禁限行区域的,通过“交管12123”APP及互联网“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或到潜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业务窗口咨询办理。

(一)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的渣土清运车,市政、园林施工及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重中型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可申请有效期6个月的通行证,但不得超过车辆年检有效期。

(二)确需在一段时间内多次通行禁限行区域的从事市政施工的工程运输车(用于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以及确需在6:30-22:30(不含8:00时至9:00时、11:30时至12:30时、14:00时至15:00时、17:00时至18:30时高峰时段)通行的普通城市配送货车、轻型货车,可申请有效期3个月的通行证,但不得超过车辆年检有效期。

(三)需临时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原则上在22:30至次日6:30时段通行,确需在其他时间通行的,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临时通行证。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原则上不予核发城区通行证,特殊情况确需在城区禁限行区域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或用货单位向交警支队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发证。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广西省

北海市新增中型以上货车限行区域

为了进一步提升北海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现状,决定新增市区中型(含)以上货车限行区域,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含)以上货车、作业车和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

二、限行时段

自2022年10月8日起,每天高峰时段7:00-8:30、11:00-12:30、14:00-15:30、17:00-19:30实行限行。

三、新增限行区域

南珠大道(不含)以西、西南大道(不含)以南区域的城市道路,除新世纪大道、金海岸大道、海景大道(北海大道路口至南万社区居委会段)、北海大道(金海岸大道路口以西段)外实行限行。

四、用于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车辆以及城市公共管理部门正常作业的工程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垃圾转运车等,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五、原北海市区有关货运车辆限行、禁行规定不变。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福建省

厦门市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及线上通行证办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推广利用“交管12123”APP及我市依托“i厦门服务平台”开发使用的“货车(含危化品)通行证服务管理平台”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厦门市获得“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

保障货车允许通行时间。

厦门采取分区域、分时段、分车型的便利化差异化货车通行政策,未实施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通行政策。目前,全市范围内除了个别桥隧、快速通道路段外,蓝牌轻微型货车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9小时,黄牌重中型货车在城市核心区域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3小时,核心区域以外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9小时,充分满足大多数企业运输需求。

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车辆管理政策,评估推行比燃油货车更为宽松的管理措施,以促进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便利新能源物流及配送企业通行需求,目前,对新能源货车实行免通行证管理,不受现有货车限行路段、限行时段的通行限制。

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码管理。

2020年起厦门市已实现货车通行证互联网全流程办理,货车所有人可通过“i厦门服务平台”中“货车(含危化品)通行证服务管理平台”自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的驾驶人通过下载“厦门市民卡”APP绑定电子通行码,同时为了便利管理,在准驾与车型相符的前提下,支持一人绑定多码、多人绑定一码。2021年9月1日起,我市开通“交管12123”手机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支持城市配送类及其他保障民生运输类货车通行码申领,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申领通行码渠道,使货车通行码申领更加便捷。

放宽配送大货车通行限制。

针对城市配送类重中型货车,采取较普通重中型货车更为宽松的通行管理措施,经交通、邮政、商务、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确认需求的配送类重中型货车可申领高峰时段货车通行证(码),按照指定路线全时段通行,既保障了城市配送需求,又有效控制了货运交通对城市客运通行的影响。

强化城市货车安全管理。

根据大货车、非机动车通行及事故隐患情况,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大货车右转弯危险警示区、右转必停设置工作。通过施划红色“右转危险区”,使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直观判别大货车右转时的视野“盲区”,设置“右转必停”标志标线使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及时判断大车动态并作出有效避让。目前已在湖光路湖滨东路口、港中路殿前一路口、西滨路新源路口、马青路南海路口、324国道城东中路口、洪钟大道翔安南路口等全市6个区共41个路口设置“右转危险区”及“右转必停”标志标线。

链接>>>>

厦门市货车禁限行规定

上杭县大型车辆入城通行证现场办理地点变更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从2022年10月8日开始,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办理大型车辆入城证地点变更至交警大队办证大厅1号窗口(咨询电话:3131355)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期间:

   上午:8:00—12:00;

   下午:夏令时15:00—18:00

            冬令时14:30—17:30

办公地点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上杭县临江镇立新路23号)

辽宁省

阜新市货运车辆禁限行路段

为缓解阜新市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合理分配道路资源,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决定调整我市货运机动车禁、限行区域和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市区货车禁限行区域和道路

(一)中华路(迎宾广场至东新大街路段)、解放大街(建设广场至湖滨路路段)、人民大街(红树广场至玉龙路路段)、八一路(西新路至东新大街路段)、西山路(解放广场至山北街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各类货运车辆通行。

(二)东新大街以西(含东新大街中华路至玉龙路路段),迎宾大街(含)以东,玉龙路(含)以南,煤城路以北(含煤城路五一路至高孙路路段)区域;清河门区新昌路(仁和合街至S217线路段)、新区路(清河大街至清远街路段),每日6时至22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三)阳光大街(宏运路至汇丰路路段)、宏运路(阳光大街至海新路路段)、河汇街(宏运路至汇丰路路段)、汇丰路(河汇街至阳光大街路段)、新邱大街/长营子大街(汇丰路至阜蒙县二高中东侧路段),每日7时至19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四)西山路(迎宾大街至尹城街路段)、红树路(建设广场至东新大街路段)、红纬路(太平大街至红树路路段)、东风路(正阳街至海州街路段)、和平路(经纬路至人民大街路段)、前进路(经纬路至人民大街路段、工业街至东新大街路段)、新发路(阳光大街至河汇街路段)、开发大街(海清路至玉龙路路段)每日7时至21时禁止各类货运车辆通行。

(五)潜龙路(电工街至正阳街路段)、北新路(东新大街至丹阳街路段)、龙湖路(解放大街至正阳街路段)、新建路(民族街至海州街路段)、民族街(中华路至北新路路段)、省道S217(东新大街至阜蒙县路段)、东新大街(中华路至玉龙路路段)、大成街(煤城路至平安路路段)、正阳街(世纪广场至八一路路段)、菜市街(滨河路至大众路路段)、东市路(文化街至菜市街路段)、高原路(高原路全段)、东光路(东光路全段)、海新路(高孙路至煤城路路段)、兴泉路(兴泉路全路段)、阜邱线(汇丰路至金家洼子涵洞路段)、粮丰路(汇丰路至S204线路段)、盛明路(玉龙路至开发大街路段)、新山街(玉龙路与东风路路段)、新秀街(海清路至东风路路段)、沙海街(海清路至东风路路段)、新美街(海清路至东风路路段)、通达路(育红路路口以南)、尹城街(育红路至中华路路段)、迎宾东街(育红路至中华路路段)、育红路(迎宾大街至尹城街高专门前路段)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运车辆通行。

二、阜蒙县货车禁行道路管理

繁荣大街(阿金新大桥至教育服务中心路段)、南环路(三沟酒厂至发展大街路段)、北外环路(园区路至发展大街路段)、文化路(三沟酒厂至发展大街路段)、人民大街(S216至阿金新大桥路段)每日15时至次日9之间(夜间)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三、彰武县货车禁行道路管理

中华路、解放大街、人民大街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允许中型以下货车通行:新兴路(南环路新时代路口至柳河桥老消防队路段)、南环路(东环路至西环路路段)、老城街(东环路至西环路路段)、建设街(东环路至西环路路段)、南承路(沈承路至中华路路段)、西环路(南环路新时代路口至北环路铁路医院路口间路段)、金色大街(沈承路至汇宾路路段)、青年大街(沈承路至中华路路段)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允许中型以下货车通行。

四、城市配送货车和新能源货车通行管理

全市范围内货车禁行路段中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新能源货车,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每日9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7时允许通行。

五、城市保障通行和临时需求通行规定

(一)公共事业抢修、施工的专项作业车辆(电业、供热、自来水、煤气、市政、园林、通讯、气象、环卫等部门)以所属单位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上述限制。

(二)中、重型货运车辆遇有在市区临时建筑施工、大型工程作业、城市配送、特殊货物运输等情况的,可使用“交管12123”App或到交警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环保部门应急预案执行。上述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志不一致的,按道路交通标志的规定通行,其他货车禁行路段以具体交通禁令标志及副标志的规定为准。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8日起实行。

重庆市

重庆市武隆区武仙路货车交通管制时间调整

根据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要求,2022年10月8日8:00起武仙路货车通行时间进行调整,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管制,安全文明出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调整后:

周五14:00至21:00禁止货车通行,周六、周日(法定假日)8:00至21:00禁止货车通行。

重庆市合川区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降低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提倡货运车辆绕城通行、错峰出行、夜间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现有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决定对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路段及时间、车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拖拉机在城区道路上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以及高度超过2.5米的车辆(含2.5米)通行合阳嘉陵江大桥(东渡大桥);

(三)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涪江一桥;

(四)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未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通行城区道路,不含北环路、博萃大道、牟山大道、城北大道、涪江四桥、涪沙路、横一路、合州大道南溪路口以东路段及工业园区核心区、五尊工业园区道路和钓鱼城半岛片区城市道路。

限行区域示意图见附件1。

 二、货运车辆通行证、通行码办理规定

对在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核发货运车辆通行证,持证车辆应当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皮卡车、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渝籍号牌新能源中型封闭式货车及渝籍号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无需办理通行证。具体办理规定见附件2、附件3。

三、本通告所指的“货运车辆”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黄标车”为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遇标准调整以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为准)。

四、本通告所指的“城区道路”,系合川区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和南津街街道辖区范围的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道路。

五、本通告中未涉及的货运车辆其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26日区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城区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废止。本通告实施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合川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管理区域示意图

附件1

四川省

宣汉县进一步明确县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及通行政策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按照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和厅交警总队《四川公安交警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稳住经济16条措施>实施方案》(公厅交发〔2022〕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

所有新能源货车(危化品车辆除外)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县城区范围通行。

皮卡车通行政策

所有皮卡车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县城区范围通行。

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政策

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不受吨位限制,除周一至周五城区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07:30至09:00,中午11:30至12:30、13:30至14:30,下午17:00至18:30)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不受货车限制通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县城区范围通行。         

中型、重型货车可行驶区域(路段)及通行时段

(一)可行驶区域(路段):国道210线(宣罗路)、西华大道(公园城红绿灯路口以东禁止通行)、百节溪路、永安大道(冷浸沟至时代豪庭路段禁止通行)、琦云北路、琦云东路、宣双路、巴人大道、石岭大道(宣胡路红绿灯路口以东禁止通行)、洲河大桥、塔坨东路。(附:行驶区域示意图)

    (二)通行时段:除每天7:00至21:30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均可在县城区范围通行。

便民措施

(一)对固定整车运输蔬菜、瓜果、饮用水、蛋禽奶、水产医用氧气、医用器械、药品、家用电器、家具等鲜活农副产品、医疗用品的中型货运车辆,在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免费办理“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证”后,允许在县城区范围内非高峰时段通行。

(二)城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携相关证明、车辆手续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免费办理“重点工程车辆通行证”,方可在县城区范围内规定时段、指定路线通行。

宜宾市三江新区飞云路、挂弓山高架桥实施

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

为有效控制三江新区飞云路、挂弓山高架桥周边货运机动车噪音污染,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和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限制部分货运机动车通行三江新区飞云路、挂弓山高架桥,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车辆

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含新能源、清洁能源)工程机械车、专项作业车。

二、管制方式

(一)每日22:00至次日07:00时禁止管制车辆通行挂弓山高架桥(长江北路至白塔路段)。

(二)全天24小时禁止管制车辆通行飞云路(长江北路至白塔路段)。

三、货运机动车绕行线路

(一)盐坪坝大桥方向至上江北方向盐坪坝大桥三江新区桥匝道一中元路一古井路一环长江景观大道一龙兴路一兴港路一磅礴路一长江北路一志城立交一志城大道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或五粮液收费站或金秋湖站。

(二)上江北方向至盐坪坝大桥方向1.G85高速宜宾北站或五粮液收费站或金秋湖站一G93成渝环线一绥庆收费站;2.G85高速宜宾北站或五粮液收费站或金秋湖站一G93成渝环线一三江收费站一志城大道一志城立交一长江北路一磅礴路一兴港路一龙兴路一盐坪坝大桥。

(三)盐坪坝大桥方向至双城街道(凉姜)方向(往返)

1.盐坪坝大桥三江新区桥匝道一环长江景观大道一龙兴路一兴港路一磅礴路一长江北路一志城立交一志城大道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一高发路一振兴路一红坝路一酒都互通一机场东连线一观斗山隧道一飞云路一恒安路一大学路;

2.盐坪坝一绥庆收费站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一高发路一振兴路一红坝路一酒都互通一机场东连线一观斗山隧道一宜宾大道一恒安路一大学路。

(四)南溪方向至双城街道(凉姜)方向(往返)

1.三江收费站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一高发路一振兴路一红坝路一酒都互通一机场东连线一观斗山隧道一飞云路一恒安路一大学路;

2.罗龙站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一高发路一振兴路一红坝路一酒都互通一机场东连线一观斗山隧道一飞云路一恒安路一大学路。

(五)南溪方向至上江北方向(往返)

1.三江收费站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或五粮液收费站或金秋湖站;

2.罗龙站一G93成渝环线一G85高速宜宾北站或五粮液收费站或金秋湖站。

四、因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等需要,受限车辆须在管制路段和管制时间内通行的,应凭相关材料到蜀南大道西段21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角楼底楼)办理临时通行证,严格按照核定的时间、线路通行(咨询电话:0831—2323820)。

五、三江新区原货运车辆限行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支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从2022年10月15日22时施行至2023年10月14日止。

德阳市调整市区货车禁行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对德阳市区货车禁行规定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禁行区域

根据德阳路网实际,以圈层划分的原则,将市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划分如下: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蓝牌)

禁行区域为:德阳市区一环路以内区域,北至青衣江路、南至嘉陵江路、西至西一环路、东至东一环路。

(二)重中型载货汽车(黄牌)及拖拉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

禁行区域为:青衣江路——西一环路——长江西路延长线——西二环路——金沙江路——庐山南路——东一环路环线以内区域。

禁行货车类别、禁行时间及路段

(一)禁行货车类别I

轻微型货运车辆(蓝牌)

禁行时段:7:30-9:00时  17:30-19:00时

(二)禁行货车类别II

重中型普通货运车辆(黄牌)

禁行时段:7:00 -22:00时

(三)禁行货车类别Ⅲ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渣土、砂石、商砼等)及拖拉机、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

禁行时段:全天24小时

(四)允许通行货车

1、皮卡车辆

2、新能源货运车辆

3、军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消防、环卫、执法、市政、园林、路灯、邮政等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特种专业车辆。

办证通行

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证(码)继续有效。确因工程建设、生产生活必需的货物运输车辆需在禁行时段进入市区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办理通行证后通行,并遵守以下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通行。

重中型普通货运车辆在办证通行时段及夜间(22:00-次日7:00)允许通行时段内,禁止在泰山路(黄河路至沱江路路段)、长江路(华山路至千山街路段)、凯江路大桥、岷江路大桥、珠江路大桥通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渣土、砂石、商砼等)按照通行证办理规定,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调整德阳市区货车、黄标车禁行区域的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附图:《德阳市区货车、黄标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甘肃省

环县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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