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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日EPD平台间绿色钢铁产品PCR比较(二)

[罗戈导读]中钢协钢铁PCR提到共生产品是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ISO 14040)。本PCR 中,共生产品特指由同一生产线产生,与PCR规定的产品种类无关的非钢产品。

接上一篇继续进行钢铁产品PCR之间的比较。

中欧日EPD平台间绿色钢铁产品PCR比较(一)

4.4 分配规则

4.4.1 共生产品的分配

中钢协钢铁PCR提到共生产品是同一单元过程或产品系统中产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ISO 14040)。本PCR 中,共生产品特指由同一生产线产生,与PCR规定的产品种类无关的非钢产品。

以下分步程序适用于共生产品过程:

1、如可能,应通过将单元过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过程并收集与这些子过程相关的环境数据, 以避免分配。

2、如无法避免分配,应优先采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即根据共生产品的实际用途,抵扣其所替代产品的环境负荷。

3、如不能使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应使用能反映其物理关系的方式来进行分配,比如质量 分配、热量分配等。

瑞典国际钢铁PCR有提到中钢协钢铁PCR的4.4.1共生产品的分配的1和3的内容,也因为考虑到通过扩大系统边界来避免分配的方法在国际环境保护®系统的框架内并不适用,因此没有2的内容。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对于共生产品的分配的内容一致,都为在无法通过细分制造工序避免分配到共同产品的情况下,使用系统扩展。在进行系统扩展时,根据共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地区状况,选择具有可行性的替代生产方法作为替代系统。

同时,这两份PCR有提到钢铁生产系统中共产品在系统边界外的应用实例。

4.4.2 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

在中钢协钢铁PCR中提到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钢铁产品可持续性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其固有的可回收性,且不因回收再利用而降低产品价值。本PCR鼓励EPD提供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信息。

评价范围为“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的LCA,须为产品系统投入的废钢分配环境负荷,同时为产出的废钢分配对等的环境收益(投入或产出的单位重量废钢具有相同的LCA数据)。

瑞典国际钢铁PCR并没有涉及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D)。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对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的计算方式一致,简要概括如下:

钢铁产品的回收利用效果=产品生产场地的废钢铁投入量×废钢铁原单位-废钢铁

产品的废料回收量×废钢铁原单位

所以在制造阶段A1中,废钢铁只计入投入的质量,但在D中要进行分配。

4.4.3 再利用、再循环和回收

瑞典国际钢铁PCR涉及该内容:废物再利用、循环再造和回收的分配方法选择是根据污染者自付原则制定的。这意味着,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废物被运送到废料场或废物处理厂(收集点)的大门口之前,废物的产生者应承担全部的环境影响。废物的后续使用者须承担废物处理和提炼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但不承担“较早”生命周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对于这边的分配方式是值得商榷的,虽然是采用的废物是生产者的责任(“污染者付费”)的方式,但根据分配,按分类截断原则,生产者只承担废物被运送到废料场或废物处理厂(收集点)的大门口之前的负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废物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负担完全分配给产生废物的活动。因此,废物作为活动的负输入联系起来,代表该活动需要废物处理服务的事实。然后由不同的处理过程提供废物处理,这些过程的投入和排放增加了废物产生活动的负担。同时,废物处理的所有有价值的副产品都在废物处理中被切断,变得无负担可用。在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例如,焚烧城市固体废物产生的热量可以用来为房屋或办公室供暖,焚烧是完全分配给处理废物,其负担被分配给废物生产者,而热量是无负担的。

4.5 数据质量要求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对于数据质量的要求基本一致。如下:

现场数据——从执行产品特定制造过程的工厂收集的数据,以及从生命周期其他部分追溯到 所研究的特定产品系统的数据,例如,由供应商提供的实际生产和运输数据。

背景数据——来自常用数据源(例如商业数据库和免费数据库)的数据。

这2份PCR对数据质量要求需要有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一致性。不同的是,普通钢铁产品及特殊钢产品PCR要求系统中被忽略的物料总量,不得超过质量、能量或环境排放的5%;基本铁或钢制品及特殊钢,建筑用钢除外钢铁产品PCR要求不超过1%。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并没有该内容。

4.6 背景数据的数据库 

中钢协钢铁PCR提到EPD 报告中应列出所使用的背景数据库及其版本及数据项编号等信息。

瑞典国际钢铁PCR列出了一些推荐的数据库,如Ecoinvent数据库,ELCD数据库,但并不意味着不可以使用符合数据质量要求的其他数据库。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没有提到背景数据库的内容。

4.7 影响类别和影响评价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对于此内容一致,前者是要求钢铁EPD平台应声明GPI所述的默认影响类别,默认影响类别所使用的表征模型和系数可在平台上查阅;后者是要求国际环保署须按GPI内所述,公布默认的影响类别,用于默认影响类别的特征模型和因素可在www.environdec.com上查阅。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并没有该内容。

4.8 其他计算规则和场景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中下游过程不包含,对上游过程和核心过程的数据收集要求基本一致,比如涉及组织直接管理控制的供应链上游过程的活动数据,应进行原始数据收集。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同样对一手数据(可以理解为原始数据)和二手数据(可以理解为背景数据)有要求:从上游过程和核心过程收集,其收集范围类似于普通钢铁产品及特殊钢产品PCR和基本铁或钢制品及特殊钢,建筑用钢除外钢铁产品PCR提到的内容。而二手数据的时间范围最好在10年以内。使用更旧的数据时,应注明是现在仍能有效利用的数据。使用参考年份以外的数据时,应当说明其理由及其正当性。

简单概括4份PCR在目标和范围、生命周期清单和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的比较:

比较内容

中钢协钢铁PCR

瑞典国际钢铁PCR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

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

声明单位/功能单位

声明单位为1吨(1000 千克)完成制造并运输出钢厂(制造商)大门的钢铁产品

声明单位为1吨(1000 千克)完成制造并运输出钢厂(制造商)大门的钢铁产品

按每吨建设用钢铁产品计算,并没有提及是声明单位还是功能单位

按每吨钢铁制品计算

系统边界

两个系统边界:1、摇篮到大门,A1-A3

2、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摇篮到大门

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生产工艺

1.碱性氧气转炉(BOF)炼钢工艺(使用铁矿石生产的一次钢);2.电弧炉(EAF)炼钢工艺(使用钢铁废料生产的二次钢)

1.碱性氧气转炉(BOF)炼钢工艺(使用铁矿石生产的一次钢);2.电弧炉(EAF)炼钢工艺(使用钢铁废料生产的二次钢)

没有限制生产工艺

没有限制生产工艺

分配规则

1、如可能,应通过将单元过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过程并收集与这些子过程相关的环境数据, 以避免分配。

2、如无法避免分配,应优先采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即根据共生产品的实际用途,抵扣其所替代产品的环境负荷。

3、如不能使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应使用能反映其物理关系的方式来进行分配,比如质量 分配、热量分配等。

1、如可能,应通过将单元过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过程并收集与这些子过程相关的环境数据, 以避免分配。

2、如不能使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应使用能反映其物理关系的方式来进行分配,比如质量 分配、热量分配等。

在无法通过细分制造工序避免分配到共同产品的情况下,使用系统扩展。在进行系统扩展时,根据共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地区状况,选择具有可行性的替代生产方法作为替代系统。

在无法通过细分制造工序避免分配到共同产品的情况下,使用系统扩展。在进行系统扩展时,根据共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地区状况,选择具有可行性的替代生产方法作为替代系统。

再利用、再循环和回收

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废物被运送到废料场或废物处理厂(收集点)的大门口之前,废物的产生者应承担全部的环境影响。废物的后续使用者须承担废物处理和提炼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但不承担“较早”生命周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没特别提到

没特别提到

没特别提到

5、EPD的内容和格式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对于该内容基本一致。而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并没有涉及此部分内容。

一般来说,EPD的内容:应符合 ISO 14020(环境标签和声明-一般原则)中的要求和指南;应可验证、准确、相关且无误导;应不包括评级、判断,或与其他产品的直接比较。EPD应设计合理的页数,以符合预期的用途。

5.1 EPD的语音

中钢协钢铁PCR提到EPD应以中文发布,但也可以用其他语言发布。而瑞典国际钢铁PCR提到EPD应以英文出版,但也可以其他语文出版。

5.2 单位和数量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要求一致,应尽可能使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例如千克(kg)、焦耳(J)和米(m)。

5.3 图片在EPD中的使用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这里不多作解释。

5.4 EPD报告格式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都包含:

5.4.1 封面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这里不多作解释。

5.4.2 项目信息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这里不多作解释。

5.4.3 产品信息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这里不多作解释。

5.4.4 含量声明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内容基本一致,都要求EPD 应声 明构成产品的材料或化学物质的详细组分信息,并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非穷尽清单):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也提到要写清楚产品的构成成分。

5.4.4.1 关于再循环材料的信息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如下:

当产品全部或部分由再循环材料制成时,再循环材料的来源(消费前或消费后)可作为含量 声明的一部分在 EPD 中列出。为避免对哪些材料可被视为 "再循环材料 "产生任何误解,应遵循 ISO 14021中给出的指南。该标准规定:仅消费前或消费后的材料(废料)才应在再循环材料的核算中纳入;来自核心过程废料再利用的材料(如返工、再研磨或某一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并能在产生该废料的同一过程中被回收利用的)不应视为再循环材料的含量。

5.4.4.2 包装的信息

上述提到的2份PCR内容一致,这里不多作解释。

5.4.5 环境绩效

5.4.5.1 环境影响

根据中钢协钢铁PCR发布的EPD应声明在中钢协EPD平台上公布的默认影响类别、特征化模型及因子,而根据瑞典国际钢铁PCR提到是在瑞典国际EPD平台上。

中钢协钢铁PCR表明EPD必须披露的环境影响如下:

瑞典国际钢铁PCR在上述必须要披露的环境影响的基础上,还需要披露缺水潜势(Water deprivation potential,WDP),单位立方米消耗。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必须要披露的环境影响没有前2份PCR提到的那么全面,主要为全球变暖潜力(GWP)、臭氧层破坏、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光化学强氧化性物质(单位为kg C2H4eq)。

5.4.5.2 资源的使用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对一次资源和二次资源使用情况的指标披露内容基本一致,如下:

这里要强调的是新水耗量,如果碰到工序使用冷却循环水,那只要计入新加入的水的消耗量。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有提到资源的使用需包含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和新水耗量,并没有像前2份PCR要求的细致。而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则没有该资源的使用的内容。

5.4.5.3 固体废弃物产生和输出流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都提到了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指标,如下:

此外,瑞典国际钢铁PCR还特别提到了输出流程的指标。

此PCR里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点:这些参数是根据LCI中离开产品系统边界的总量计算的。例如,如果没有“输出能量,电力”离开系统边界,则该指标被设置为0。

虽然瑞典国际钢铁PCR没有特别注意的点,但是在中钢协EPD平台平台上可以找到相关内容,其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整个生命周期生产链中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无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整个生命周期生产链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例如,钢铁产品制造过程中,主要有铁渣、钢渣、尘泥(包括除尘灰、氧化铁皮)、粉煤灰等;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是指整个生命周期生产链中产生的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有害性固体废弃物。这些固体废弃物都是在系统边界内,与瑞典国际钢铁PCR提到的离开系统边界正好相反。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提到需要披露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有害废弃物和无害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可以参考劳动安全卫生法)。

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对以下内容基本一致,不多作介绍。

5.4.5.4 其他环境指标

5.4.5.5 产品碳足迹评估

该内容只有中钢协钢铁PCR提到:申请者仅需披露产品碳足迹(CFP),也可以采用本 PCR。

5.4.6 其他信息

5.4.7 与先前版本的差异

5.4.8 参考文献

5.4.9 执行摘要

中钢协钢铁PCR提到对于以中文以外的语言发布的 EPD,应包含以中文出版的执行摘要,而瑞典国际钢铁PCR是英文。

简单概括4份PCR在EPD的内容和格式的比较:

比较内容

中钢协钢铁PCR

瑞典国际钢铁PCR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

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

环境影响

必须披露全球变暖潜力,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对流层臭氧生成潜力、非生物资源资源耗竭潜力、平流层臭氧层消耗潜力

必须披露全球变暖潜力,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对流层臭氧生成潜力、非生物资源资源耗竭潜力、平流层臭氧层消耗潜力、缺水潜势

全球变暖潜力(GWP)、臭氧层破坏、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光化学强氧化性物质

全球变暖潜力(GWP)、臭氧层破坏、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光化学强氧化性物质

资源的使用

必须披露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不可再生能源、二次材料利用量、可再生二次燃料、不可再生二次燃料、新水耗量

必须披露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不可再生能源、二次材料利用量、可再生二次燃料、不可再生二次燃料、新水耗量

必须披露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和新水耗量

没有提到

固体废弃物产生和输出流

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危险固体废弃物、

放射性固体废弃物

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危险固体废弃物、

放射性固体废弃物

输出流:用于重用的组件、回收物料、能源回收材料、输出能源,电力、输出能源,热量

有害废弃物和无害废弃物

有害废弃物和无害废弃物

6、缩略词汇编

7、参考文献

1、版本历史

这4份PCR的版本号在之前有提及,这边不多作介绍。

在这里以表格的形式总结一下4份PCR中关键部分的比较:

比较内容

中钢协钢铁PCR

瑞典国际钢铁PCR

日本建筑用钢材PCR

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

产品种类

UNCPC代码都是4112(粗钢)和412(未加工的铁或钢产品)

UNCPC代码都是4112(粗钢)和412(未加工的铁或钢产品),排除建筑钢材

适用于建筑领域和土木工程领域使用的钢铁产品以及作为建设用钢铁二次加工产品原料的钢铁产品

没有分类代码,适用于在钢铁厂制造、出厂,用于建筑领域及土木领域以外的钢铁制品。

声明单位/功能单位

声明单位为1吨(1000 千克)完成制造并运输出钢厂(制造商)大门的钢铁产品

声明单位为1吨(1000 千克)完成制造并运输出钢厂(制造商)大门的钢铁产品

按每吨建设用钢铁产品计算,并没有提及是声明单位还是功能单位

按每吨钢铁制品计算

系统边界

两个系统边界:1、摇篮到大门,A1-A3

2、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摇篮到大门

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从摇篮到大门,包含废钢循环阶段,A1-A3+D

生产工艺

1.碱性氧气转炉(BOF)炼钢工艺(使用铁矿石生产的一次钢);2.电弧炉(EAF)炼钢工艺(使用钢铁废料生产的二次钢)

1.碱性氧气转炉(BOF)炼钢工艺(使用铁矿石生产的一次钢);2.电弧炉(EAF)炼钢工艺(使用钢铁废料生产的二次钢)

没有限制生产工艺

没有限制生产工艺

分配规则

1、如可能,应通过将单元过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过程并收集与这些子过程相关的环境数据, 以避免分配。

2、如无法避免分配,应优先采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即根据共生产品的实际用途,抵扣其所替代产品的环境负荷。

3、如不能使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应使用能反映其物理关系的方式来进行分配,比如质量 分配、热量分配等。

1、如可能,应通过将单元过程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子过程并收集与这些子过程相关的环境数据, 以避免分配。

2、如不能使用系统扩展法进行分配,应使用能反映其物理关系的方式来进行分配,比如质量 分配、热量分配等。

在无法通过细分制造工序避免分配到共同产品的情况下,使用系统扩展。在进行系统扩展时,根据共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地区状况,选择具有可行性的替代生产方法作为替代系统。

在无法通过细分制造工序避免分配到共同产品的情况下,使用系统扩展。在进行系统扩展时,根据共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地区状况,选择具有可行性的替代生产方法作为替代系统。

再利用、再循环和回收

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废物被运送到废料场或废物处理厂(收集点)的大门口之前,废物的产生者应承担全部的环境影响。废物的后续使用者须承担废物处理和提炼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但不承担“较早”生命周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没特别提到

没特别提到

没特别提到

环境影响

必须披露全球变暖潜力,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对流层臭氧生成潜力、非生物资源资源耗竭潜力、平流层臭氧层消耗潜力

必须披露全球变暖潜力,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对流层臭氧生成潜力、非生物资源资源耗竭潜力、平流层臭氧层消耗潜力、缺水潜势

全球变暖潜力(GWP)、臭氧层破坏、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光化学强氧化性物质

全球变暖潜力(GWP)、臭氧层破坏、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光化学强氧化性物质

资源的使用

必须披露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不可再生能源、二次材料利用量、可再生二次燃料、不可再生二次燃料、新水耗量

必须披露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不可再生能源、二次材料利用量、可再生二次燃料、不可再生二次燃料、新水耗量

必须披露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和新水耗量

没有提到

由以上对比可见,中钢协EPD平台平台发布的中钢协钢铁PCR在内容上是最为完善的,其次是瑞典国际EPD平台发布的瑞典国际钢铁PCR,日本建筑用钢材PCR和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的内容还需要更加完善。我们建议其他PCR可以参考中钢协钢铁PCR的内容进行完善。

中钢协EPD平台平台发布的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EPD平台发布的瑞典国际钢铁PCR之间的互认存在一定阻碍,虽然二者PCR排版较为一致,但有以下比较关键的点不一样:

1、在产品种类上,中钢协钢铁PCR比瑞典国际钢铁PCR囊括的更全面,包含建筑用和非建筑用钢铁制品;

2、系统边界不一样,中钢协钢铁PCR的2类系统边界和瑞典国际钢铁PCR的系统边界都不一样,就比如说第二个PCR并没有包含废钢循环利用的环境收益(D阶段);

3、分配规则不一样,对于共生产品和废弃物的分配方法不一致。

中钢协EPD平台平台发布的中钢协钢铁PCR和日本SuMPO发布的日本建筑用钢材PCR和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之间的互认会更容易。这3份PCR的系统边界、分配方式比较一致,但是日本建筑用钢材PCR和日本建筑用除外钢材PCR的环境影响披露要求的不如中钢协钢铁PCR那么全面。

对于平台之间的互认也是一种协商的过程,而PCR的异同点也可以因为修改而达成一致。双方可以根据PCR的不一致的地方进行商讨修改,比如中钢协EPD平台和日本可持续经营推进机构(SuMPO)互认,可以要求日方平台在环境绩效披露上必须增加几项,如平流层臭氧层消耗潜力,非生物资源耗竭潜力(ADP)-化石燃料。虽然中钢协钢铁PCR和瑞典国际钢铁PCR不一致的地方较多,不代表非得达成一致才能互认。现实情况下的互认一般是假设中钢协EPD平台和瑞典国际EPD平台互认后,双方不用修改PCR,但是中钢协EPD平台可以根据瑞典国际EPD平台的PCR出EPD报告,则这份EPD报告可以受到双方EPD平台的认可。

参与对标EPD平台链接

中钢协EPD平台:https://www.cisa-epd.com/

瑞典国际EPD平台:https://environdec.com/library

日本可持续经营推进机构:https://ecoleaf-label.jp/pcr/pcr_list.php?pcr=PCR&release=%E5%85%AC%E9%96%8B&limit_lis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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