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甘肃省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税务局,省道路运输局、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要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精神,抓住发展机遇,加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关于转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交运〔201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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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