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样意味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要进行修改了。目前,新版政策还处在征求意见稿的阶段,但是从政策雏形可以看出,交通部对于卡友们此前反映的疲劳驾驶、卫星定位问题有所回应,并制定了相关措施。
记分规则调整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疲劳驾驶的记分规则进行了以下修改:
1、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由记12分改为记9分。
2、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由记6分改为记3分。
罚款额度调整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货车卫星定位有关违章的罚款额度进行了下调处理:
1、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等违规行为,可被处罚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将其降低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2、对于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但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运输车辆,目前处理措施是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征求意见稿》将其降低为200元。
3、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将其降低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虽然新政还未正式出台,但如果不出意外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会成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最终版本。因此不少卡友纷纷“隔空喊话”问询新政何时出台。
有卡友表示“在运输的过程中,行车记录仪一旦出现掉线等问题,司机是很难及时发现的。但是在法条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旦定位系统出现故障、问题导致车辆定位出现差别,基本都会被认定为是司机人为干预所造成的,这就导致很多司机有口难辩。这样‘一刀切’的执法方式,对货车司机来讲是十分不公平的。”
在《意见征集稿》中,就对这一情况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在出现违规嫌疑后,首先是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能被处800元罚款。也就是说,司机在运行的过程中,并不是北斗终端一掉线就会被罚款,而是要从司机的实际情况出发,如果不是人为干扰导致北斗终端掉线,就不会对司机进行罚款;就算是司机确实存在人为干扰的情况,也会给司机一次改正的机会。只有“拒不改正”的才会被处以800元的罚款。
一直以来,扣分罚款都是货车司机最担心、害怕的事,偶尔的“人性化执法”案例都会成为卡友们重点阅读的新闻。这也从侧面说明,“一刀切”的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执法的温度。
而此次新政就具体突出了三个特点:记分分值降低、处罚额度降低、给予改正机会。其不仅为货车司机减轻了记分压力和罚款负担,更进一步体现了法条的“人性化考虑”。为货车司机减负,更有利于增进物流成本成本的降低。
此次法条的修订,在进一步降低货车司机负担的同时,也展现出了法律条例的“人性化”。该政策一旦正式出台,相信货车司机的“幸福指数”也会直线上升。卡友们对新政还有哪些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图/卡车之家 文/杨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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