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春意正浓,细雨轻烟,蜂飞蝶舞,花开正好。一年一度的商用车车联网行业盛会,即将在深圳召开,有人带着疑惑和愤懑而来,有人带着期望和信念而来,不管如何,都希望诸位能在年初就能找到答案,找到解决之道,不耽误之后的耕耘与收获。
广东模式乍看起来是今年行业的第一声“春雷”,只是闷雷声响,电闪云起,却尚无雨点落下;新《道路运输条例》、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业基本法修订稿,对车载定位监控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的应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政策出台只待时间,各方能量正在积蓄和运作,看起来2021年是一个“雨水丰足”的年份,大丰收可期。当然,正如此次调查所显示的一样,很多人也在担心好的政策被念歪了,执行的时候走样了,再次掉进同一条河流(低价恶性竞争)。
对于广大运营商而言,重载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不仅是守住“基本盘”那么简单,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布局发展,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与第三方安全监控、网络货运平台、车险风控以及部分细分车辆领域数据经营,都有着密切联系,是一个“卡位”之争,未来格局之争,所以不管现阶段如何混乱和不堪,都只能硬着头皮上。
2021年的主基调,应该是希望与卡位,混乱和突围。祝诸位成功卡位和突围,愿行业健康可持续。
2020年不太平,新冠疫情是最大的黑天鹅事件,当然国内疫情在强有力的防控政策和全民努力下,虽有反复,但基本上得到了控制。道路运输行业中,城际客运受影响最大,全年也未恢复到同期50%以上的水平,但货运行业运输量仍有所增长,且受益于新旧基建建设加码以及严格治超的影响,重载货运车辆全年累计销售162万辆,同比增长37.99%。
可以说道路运输行业的基本面还不错,尤其是货运行业仍有较大挖潜空间,网络货运平台以及渣土、商砼、冷链等细分货运领域的精细化服务需求,都是行业发展向上的动力所在。
2020年,虽然少有省市推出强制或者鼓励重载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但也有宿迁、佛山、焦作等地级市在试水推动,而且修订后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次明确提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必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这对行业信心是一大鼓舞。2020年底,广东省政府发文要以保险出资、各地交通局配合推动安装应用的模式,又是一剂猛药,2021年在一片混乱和希望中开始。
此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江苏等省市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以及执法权力归集给运输执法部门,运输执法智能化提上日程。与其他执法不一样的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执法是跨部门的数据共享,部门协作,共抓共管,从而反推设备和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有效性。
因此,就ITS114来看,2020年应该是最近5年来行业发展环境相对较好的一年,虽然没有强制政策,设备安装应用也不再与年检、营运资格证相关联,但更大的市场正借由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所采集到的庞大数据,向行业打开大门,不仅设备更新能带来一个几百亿的市场盘子,从此也能更方便的融入到千亿车险行业以及万亿物流行业之中。
这两个统计图连起来看,就有些意思。行业发展环境评分在70分以下的接近37%,公司经营评分在75分以下的,却只有10%左右,也就是说大家认为虽然行业环境不行,但我们经营能力不错,公司发展的不错。总的来说,大家的大概意思可以总结为:希望政策越来越好,模式越简单粗暴越好,竞争越来越小,公司越来越赚钱……
2020年,几大行业发展热点的关注度,排在第一的是重货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众望所归,可能都怀念2013、2014那两年部标机全面推广的好生意,好时光,加上受温岭油罐车爆炸事件影响,危货车辆摸底式安装相关设备,让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的安装和应用成了2020年无法避免的行业话题,不出意外,2021甚至2022年,也都会如此;
其次是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发展。尽管公开新闻和招投标里面,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出现频率不高,但就我们所接触到的运营商和部分运管、运输执法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已经燎原了,在某些地市,甚至可以说是泛滥,鱼龙混杂。对于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发展的分析,下文将有一个章节。
渣土车及工程车智能化,在2019年下半年开始,就有过热的迹象,好在需求也在持续,加上渣土车智能化管理的定制化要求较高,先进入市场者的优势比较明显,因而并没有出现价格战烂大街的情况。只是全国渣土车数量也就只有几十万,设备和系统的盘子也就二十多亿,只有进入到渣土车运输服务链条中,真正为渣土车安全水平提升以及运行优化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和数据服务,同时为交通、交警等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才可能找到持续以及更大的市场机会。
城市配送车辆监管,是众多设备企业惦记的一块“肉”,但目前为止还没有更好的切入机会,目前也只有少数几家城配平台在自有车辆上试点安装和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城配车辆与网约出行存在较大的差异,其监管重点也不一样,所以,城配车辆的智能化监管,只能循序渐进,甚至只能是市场化推动,想要大块干上都来分一口肉,怕是不可能了。总的来说,行业吃政策“大锅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凭技术和服务赚钱的时代已经来临。
就网络货运平台而言,IOV114认为这是目前尚未被重视的一大市场,实际上运营商兼做网络货运平台,近水楼台,即便不亲自操刀,也可以曲线救国,为此类平台提供数据服务。在2020年数字交通安全万里行-成都站上,长沙宏地副总经理程卫真曾表示,长沙一年的混凝土需求大概是4000万方,需要砂石原料5000多万方,原材料运费高达20多个亿,而该行业前两年的信息化程度非常低,基本上只是脱离“交通靠脚,通信靠吼”的阶段,而借助网络货运平台以及车辆智能监管,就可以深度介入该领域,从而获取更大的蛋糕。
2.1设备质量与预警有效性
这一章节,还是要强调一下设备的质量以及采集数据的有效性,毕竟全国性的重载货运车辆安装设备已经是箭在弦上的事情。相比六七年前,部标机强制安装时市场的不成熟,现在各地运管、运政执法以及交管等机构,对于智能化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已经相当熟悉,不再是赶任务一样的建设系统和安装设备,也不再任由运营商们主导,而是真正希望通过智能化设备来提高运输生产的安全性,降低事故率,也包括希望事故责任倒查时,能有技术手段证明管理没有流于形式。
日趋严格的考核,以及每月都有数据公示和排名,每年的设备质量抽查,都在提醒设备和运营商,要有起码的质量保证。当然,即便如此,仍有极少运营商为了获取差价,或者设备企业为了中标而恶意低价,最后安装和应用的设备“缺胳膊少腿”。
若全国700多万台重载货运车辆要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按1500的价格计算(不含盲区监测以及硬盘存储),100多亿,对这个行业而言,已经算是个巨量的市场,如果加上安装、运维、流量以及系统平台建设,市场总盘子预计超过250亿,当然前提是1500的价格能守住,因为数量只有重载货运十分一的“两客一危”市场已经争抢的十分厉害,价格一路从3K+杀到了1K+。据IOV114粗略统计,苏浙沪陕冀宁粤川渝湘桂吉等十二个省市发布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主动安全防控设备名单,主要为两客一危以及公交应用场景,此外海南直接采用入围了新苏标的设备,而安徽则是采用在其他省市过检后直接备案的形式,超过45个批次,加起来超过50家设备企业过检,尽管不少只在一个省份过检,但仍有超过15家在三个以上省市备案,若是重载货运车辆全面开放安装,那么很显然,还会有不少汽车电子设备企业进入,想来寻找市场机会。当然,缺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能会让一些有规模优势的企业选择围观。
之所以要对市场规模进行预测,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希望设备企业要有起码的底线和风险意识,市场机会虽然是“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但也要能拿得住机会,赚得到的钱能守得住,避免因为设备质量和数据有效性问题,导致运营和监管无法着力,最后反噬的还是自己。
还需要提及一下的是,从去年就开始的芯片缺货以及零配件涨价,已经从产业链上游蔓延到设备集成制造环节,若还有省市为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设定一刀切的期限,那么对可想而知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一定会进一步推高相关芯片和零配件的价格,从而推高设备价格或者拉低设备质量,对行业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来看一下运营商们对设备的满意度,很显然,满意的比例大幅降低,而认为能交代过去的,大幅增加。实际上,报警数据的有效性是这两年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应用讨论较多的问题,报警次数太多,无效报警较多以及报警次数太少,都是问题。
所以,如何提升报警数据有效性?对需要报警的行为进行细分、明确,对于达到报警的行为过程加以规范,这可能是行业最希望做的,比如疲劳驾驶,眯眼几次、间隔多久要预警,分心驾驶的种类有哪些,如何判定和预警等等。其次,运营商多还是希望设备能够提升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即便在没有明确的统一规范前提下,也能对所有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有效识别。
2.2广东模式
2020年底,广东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重型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形成决定,将重型货车智能监管纳入“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一并推进,为省市县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四级所共用,并由省级财政保障系统建设和运维费用,要求系统与已有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连通兼容,与应急管理厅、公安厅等单位实行数据共享。1月底,《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具体由省厅发布相关标准,设备企业过检,然后参加省道协组织的设备集中采购,各企业对设备、安装、运维、流量费等在内的三年服务费进行集中报价,入围后,采取“统采分签”模式,即通过集中采购方式确定中标设备目录,具体由各保险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为重型货车免费安装使用,保险公司不得提高保费,安装后,要确保设备数据实时接入省智能监管系统。
该模式看起来是解决了谁来出钱的问题,但也需要了解保险行业为什么要出钱,通过这一模式,保险行业能获得什么,以及在推行过程中,车险行业的利益链条是否会被切割等等问题;其次,传统的车联网运营服务链条中最重要的运营服务商这一环节,在广东模式的最初版本是不明确的,在4月1日的最新方案中,才把运营商(第三方监控平台)这一角色重新拉回到台上。
所以,我们看一下调查结果,超过一半以上的运营商对广东模式实际上是不太满意的,应该是感到被忽视了。IOV114或许应该在这里为运营商呼吁一句,对于车辆智能化监管和服务来说,本地化的安装、运维以及数据挖掘,是运营商的使命,也是不可能被省略的一环,可以对现有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不满,也可以支持新进入的运营商,但这一服务环节,必须要重视,不可能绕过去。
此外,或许是对部标机全面推广时的惨烈竞争仍心有余悸,有近四分之一的人表示,应市场化推进。
那么6月底前能安装完吗?现在已经是4月初,就IOV114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目前暂未进入到实质安装阶段,各方协调还需要努力。因此,能否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安装,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包括运营商在内的各方能够真正达成共识,为共同目标而努力,当然,出资方的意愿尤其需要被尊重。即便如此,各方真正形成共识后,安装工作也会面临车辆长期在外无法安装,以及外籍车常在本地运营之类的问题,要知道,即便保险公司最终没有提高任何保费,驾驶员对这一时刻监控自己、且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帮助的设备,也是十分反感和抗拒的,若无强制政策,6月底前全部安装就只能是个目标,就像省界收费站取消时推动ETC全面安装,也只定了90%的目标,即便到现在也仍有5000多万辆汽车没有安装ETC。
广东模式要想被复制,首先保险行业的想法和需求就要被尊重,毕竟谁出钱谁老大,各方都能形成共识,模式的设计尤为重要;其次,运营服务商的价值应该被认可,被重视,设备和平台能否持续性发挥作用,运营商这一环节就必不可少,绝大部分设备企业都没有安装、运维能力的,而且如何将监测数据优化,服务于运输企业,这也需要运营商的升级。
广东模式是否可以复制,现在还难以断言,但广东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以保险模式来推动重载货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安装工作,本身就值得关注和尊重,同时这也是保险行业推动车险费率改革落地的重要案例,在保险行业同样具有较为重要的示范意义。
最后来看一下广东模式的数据归集和应用方法。《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牵头建设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公安厅负责建设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建设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负责指导保险机构应用智能监控数据,评估分析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风险,建立保险投保机制。融合平台由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建共用,并部署至市、县级相应的部门(机构)应用。
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建设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制定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建立车辆智能视频监控信息报警处置规则和分级考核通报制度,交互共享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基础信息、本省籍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及处置、交通违法及电子运单等数据,接收融合平台有关车辆安全风险分析、省公安厅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报警等数据,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智能监管系统分级部署至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四级应用。
简单来说,融合平台就类似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提供预警以及驾驶行为监测和统计分析,安全风险评估等等服务,作为一个总平台,但不参与干预、执法、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而交通口的平台,主要对车辆和驾驶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并实施干预,同时接收融合平台和交管口相关车辆违法数据,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和上门检查;交管平台则主要用于执法,主要对疲劳驾驶、闯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以往,交管部门是需要购买或运管部门主动分享,才能获得这一类数据。
就顶层设计来看,广东的数据归集和应用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实际上,交通口智能监管平台与保险行业的风控平台,是可以合二为一的,尤其是市一级监管平台和风控平台,因为将监管平台的预警、干预功能放到省平台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现实的。
2.3财政模式
2020年,修订后的《道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二十三条拟规定,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12000千克以上的载货车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条例明确,未按照规定对车辆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未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能正常使用的,都将罚款1千以上,1万封顶。
截至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发布,即便发布,也会设置过渡时间,但这是一个信号,即重载货运车辆要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而且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后,财政全额买单或者“以奖代补”政策,也就不是白日做梦了,一些经济发达或者发生了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市县,采用财政模式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比之定位动态监控设备,对司机产生的威慑和不适感,也会更加强烈,所以,市场化模式推进之路,一定会曲折而漫长。
可见运营服务商对财政模式依然是情有独钟,但即便是财政模式,IOV114认为,以奖代补政策的可行性更大。
对于重载货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有不少同仁还在探讨相关模式,如何将保险风控、第三方监控服务、传统运营服务甚至是网络货运平台业务有机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方向。有财政模式固然最好,但并不是说,没有财政模式,就无法推进了,而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的伟大转折,依靠政策,但不依赖政策,并能够整合各方需求和利益诉求,切入到保险风控和物流行业之中,从而找到一个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3.1发展状况
2020年,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公开新闻其实并不多,发布了相关政策以及标准文件的更是屈指可数,但这并妨碍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暗流涌动。实际上,传统运营商就是广义的第三方,提供动态监管服务,但狭义的第三方应该是独立于现有运营服务商之外的预警、干预和数据挖掘平台,不与原服务商相冲突。温岭油罐车爆炸事故之后,浙江运管明确了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概念,即“受运输企业委托进行营运车辆的第三方监控的服务机构,帮助运输企业提供第三方的监控服务,对车辆的运行进行车辆动态监控,对出现的预警情况进行人工干预、提醒司机谨慎驾驶,安全行车”的机构,并组织力量对省内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进行了摸排,第一批九家运营商退出了该市场。
对于不少运营商而言,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意义在于“卡位”,首先让自己立于一个高点,不至于被其他运营商“偷塔”了,至于是否能提供较为专业的预警、干预和数据挖掘服务,就另当别论了,反正现阶段也没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也难以被另外一个“第三方”考核,所以一些城市出现了几家甚至上十家“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实际上不少平台和原有动态监管平台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
为什么发展不好?因为没有政策,没有相应标准和规范,最主要还是没有政策,没有政策,服务又换汤不换药,运输企业也不总是傻大个,想要将网约车、渣土车、校车等纳入,更是难上加难。
那么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发展需要啥?
很显然,首先要有真正的市场,而不是臆测出来的市场,怎么才会有市场?目前看起来,还是只能靠政策来帮忙开疆裂土。其次,就IOV114来看,其次应该是要有技术支撑,数据分析和算法改进,以及专业的流程设计,以及与运输业务本身实现融合对接,都需要专业来支持,只是我们认为的,和大家认为的,略有一些差异,技术虽然重要,但还没有其他重要。
为什么要有准入门槛?就是防止上文所说的,一窝蜂的上第三方,从而泥沙俱下,难辨真金为什么要有统一的服务规范?自然是明确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在统一的服务规范外,开发更有价值的增值服务,比如针对细分车辆的更为特殊的预警服务和数据报表等。
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会淘汰中小运营商吗?调查结果可见,行业是认同这一趋势的,躺在政策以及关系的功劳簿上吃老本的运营商,基本没什么未来,毕竟赚设备差价的时代已经过去,而有名无实的服务费,不足以支撑运营商的进一步发展,甚至连支持生存都难。进一步说,数据挖掘和预警服务可以专业化、集中化,安装和运维自然而然也可以专业化、集中化,只是目前还没有类似成功的机构或者组织出现。
那么进一步说,第三方安全监控以及数据经营会是行业未来吗?就IOV114的观点,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只是数据经营的一个载体,没有第三方安全监控,也会有车险风控平台,网络货运平台与智能监管平台的融合平台等等,数据经营才是行业未来。这里的数据,不仅仅是指定位和驾驶行为监测数据,还包括运输生产所涉及的运单、车辆运行、加油、保险、交通违法、车货匹配、发票等等诸多数据,不仅能为驾驶员、运输企业画像,也能描述某一地区、某一细分车辆行业的市场状态变化,能为运输企业、细分车辆运营提供效率提升、流程优化等等建议,也就是进入到运输业务的里面,与之融合,使数据挖掘成为运输生产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3.2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与运输业务
首先要搞清楚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为什么会广泛出现。在去年的调查报告中我们曾经提到过,首要原因是传统的大部分运营商所提供的服务,是初级的定位监控设备安装、运维和数据展示,数据质量和在线率达到指标都比较困难,更不用说预警、干预和数据挖掘,所以第三方监控平台是市场需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其次是大环境要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事故责任的追责越来越严厉,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的任务不仅是帮助运输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更重要的是,为相关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合法、合规、尽责的流程证明,有很强的现实需求;最后就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上马之后,庞大的视频图像数据处理,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具备大数据和智能视频图像分析能力,具备服务流程标准化和电子化的能力。
那么,除了安全之外,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应用对运输生产本身会有积极作用吗?当然,安全本来就是最好的帮助,但若是能够提升运输效率和价值,自然最好。显然,大家多认为第三方监控平台都可以为运输业务本身带来更多效率和价值,尤其是货运业务,与网络货运平台相结合,能为“透明物流”提供位置、驾驶状态、货物状态等实时监测,提升安全水平的同时,实现运输过程的全程可见、可控,货主愿意为此付出更多服务费用,显然要比客运更具增值空间。道路客运本身是在走下坡路,即便网约城际出行成功挤占黑车市场,也很难改变这一趋势,出行者会愿意为道路客运的安全提升而买单?怕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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