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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建多地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通行,这些省份新增闯禁区电子眼!

[罗戈导读]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卡友们大家好!

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5月15日至5月21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主要为:

1.浙江、福建等地对货车通行政策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2.广东、河北、江西、山西、湖北等地新增货车闯禁区电子眼、加强城区货车进城管控、部分国省道施工交通管制。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1浙江省

舟山市再次放宽和调整本岛市区范围部分货车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提高新能源货运车辆便利,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利企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我市现行货车通行规则的基础上,再次放宽和调整本岛市区范围部分货车的限行措施,并对货车限行范围和特殊区域通行线路予以适当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货车限行范围

(一)市区限行:鸭蛋山汽渡口—526国道—321省道—双东线—文化路(含文化路西侧)—海院北路—231省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海天大道普陀段—普陀东港西侧山体—纬十五路—市区东、南面海岸线围成区域,以及新城长峙岛、普陀鲁家峙岛实行限行。定海茅岭墩以北西山路两侧茅岭和坝桥、东西快速路以南白泉区域和新城毛竹山区域不限行。

(二)朱家尖限行:南沙区域(含东沙)为329国道寺岙三岔口起至朱乌线(10KM+600M至12KM)以南区域,大青山牛角湾三岔口以北往南沙区域范围实行限行。大洞岙区域为香莲路(不含)以南,329国道镇北红绿灯至329国道与莲花南路路口往东(不含329国道),大同路以西(含旅游健康学院区域),纬六路(含)以北区域实行限行。

(三)东西快速路限行:高速舟山西收费站—普陀城北东西快速路高架(含匝道),以及地面道路主道均实行限行。

二、核心区域及重点道路

(一)核心区域范围

1.新城:海天大道—千岛路—翁山路—港岛路围成的区域;

2.定海:环城东路(不含)—环城南路(不含)—环城西路(不含)—昌国路围成的区域;

3.普陀:东海东路、东海中路—食品厂路—兴建路—滨港路—东河路围成的区域(所列道路均不含)。

4.普陀:海洲路—昌正街—海印路—文康街围成的区域。

(二)重点道路范围

1.东西快速路(舟山西—海天大道普陀段)

2.海天大道(定海文化路—普陀城北红绿灯)

3.普陀湾隧道

三、货车限行规则

(一)下列货车在对应区域或道路上不限行

1.微型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所有区域和道路不限行。

2.微型货车(皮卡车外)、轻型封闭式货车、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东西快速路限行路段禁止通行,其他区域和道路不限行。

(二)其他货车限行规则

1.轻型非新能源厢式货车、中型新能源厢式货车、中型封闭式货车:核心区域和重点道路禁止通行;其他区域内道路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高峰时段指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30分(同下)。

2.除不限行的车型和第一项已明确的车型外,其他轻型货车、中型货车:核心区域和重点道路禁止通行;其他区域内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3.重型货车(含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货车,以及从事危化品运输和工程运输的货运车辆:限行范围内24小时均禁止通行。

四、特殊区域保通线路

为保障物流运输需求,在禁限行区域内设置货运通道,允许货车(除从事危化品运输和工程运输的货运车辆外)按下列规则通行。

(一)工业园区通行规则

盐仓工业园区、甬东工业园区、浦西工业园区、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勾山工业园区内部道路,除部分注明禁止高峰通行外,允许货车通行(其中微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封闭式货车、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等不限行车辆,高峰也允许通行,同下)。

(二)货运通道通行规则

1.盐仓工业园区:通过526国道进出。

2.甬东工业园区:通过惠飞路,以及弘生大道—新城大道—临长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3.浦西工业园区:通过富丽岛路或新园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其中新园路(海天大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4.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通过东海西路—浦西大道—三大线—黄雉街—新育路—新晨路—新惠路—新园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东海西路、浦西街、三大线、黄雉街、新园路(海天大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5.勾山工业园区:通过新园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其中新园路(海天大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6.国际水产城驶出线路:通过渔市大街—东海中路—沈芦公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或通过渔市大街—东海中路—东海西路—浦西大道—三大线—黄雉街—新育路—新晨路—新惠路—新园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渔市大街、东海中路、东海西路、浦西大道、三大线、黄雉街、新园路(海天大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国际水产城驶入线路: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沈芦公路—墩头路—兴建路—国际水产城原震洋公司停车场,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或通过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新园路—新惠路—新晨路—新育路—黄雉街—三大线—浦西大道—东海西路—墩头路—兴建路—国际水产城原震洋公司停车场,线路涉及的新园路(海天大道—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黄雉街、三大线、浦西大道、东海西路、墩头路、兴建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7.长峙码头:通过海大南路—长峙中路—长峙西路—新城大桥—临长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8.岙山岛:通过长岙公路—长峙西路—新城大桥—临长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道路实行高峰期禁止通行。

9.朱家尖岛:通过朱家尖大桥或观音大桥—东港高架—海天大道普陀段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非法定长假期间高峰期禁止黄牌货车通行,法定长假期间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10.小干岛:通过浦西大桥—新园路进出东西快速路地面道路。

11.定海城区外围:双东线坝桥红绿灯—定西线白泉红绿灯段,线路涉及的道路均实行高峰期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12.东港北部片区:通过武岭隧道—海莲北路—纬十五路进出。

五、通行证办理

载质量为0.5吨(含)以下的非新能源厢式货车,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全时段全路段通行证;其他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应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货车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5日起实施,原舟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市区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关于有序放宽本岛范围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杭州市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通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以及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更好保障物流运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5月20日零时起对主城区(快速路除外)部分载货汽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主城区范围(除快速路、西湖风景名胜区道路外),允许轻型(蓝牌)载货汽车每天夜间(19时至次日7时)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在主城区范围(除快速路外),允许浙A号牌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每天夜间(19时至次日7时)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三、在主城区范围(除快速路外),允许浙A号牌轻型(4.5吨)以下新能源载货汽车每天非高峰时段(10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7时)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四、遇到设有禁止超重、超高、超宽、超长货车通行标志的特殊路段时,货车驾驶人要自觉遵照交通标志指示绕道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以上所述主城区是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的行政区域。

六、上述载货汽车不包含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危化品运输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2广东省

中山市黄圃大岑围南堤限高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七款有关规定要求,为确保我镇大堤及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从2023年5月15日起对大岑围大岑头涵闸至大雁桥桥底堤围路段设置限高2.5米龙门架,禁止超高超重车辆在大堤堤顶路面行驶(三防应急抢险救援车辆除外)。

3河北省

邯郸市复兴区青年路设置限高设施

为维护青年路安全管理,依据青年路、青年桥修建设计承载标准,为保障道路、桥梁通行安全,科学实施重型车辆绕行,根据《邯郸市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经交通运输部门、卫生急救部门、消防应急部门批准,在青年路设置限高设施1处如下:

青年路(户村镇葛岩嵛村东牌坊南侧)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上述限高设施升降高度为2.5-4.5米,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过,望看到此公告的朋友及时告知身边亲朋好友,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4江西省

南昌市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14处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于都县省道S453 线盘古山路段实施交通限制通行

 因省道 S453 上坎脑至茶子栖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近期拟开展施工作业,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和车辆通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请示于都县人民政府和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同意,该路段在施工期间实行限宽和限载的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省道S453 线于都县盘古山路段(K36+460至K42+760),共计6.3公里。

    二、交通管制措施及绕行方案:

   (一)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请绕行高速;其他车辆(小型汽车、微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轻型货车等车辆)建议绕行高速。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绕行方案:

   安远县往于都县(盘古山镇)及北向车辆的禁行车辆,从宁定高速 S41 安远县龙布站上高速绕行;

   于都县往安远县(龙布镇)及南向车辆的禁行车辆,从宁定高速 S41 于都县靖石站上高速绕行。

   三、限行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5月20日9点;

   结束时间:2023年9月30日9点,为期130天。

   请广大司乘人员就绕行造成的不便给予理解,积极配合,遵守本公告,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5湖北省

仙桃市划定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征求意见稿)

根据前期征求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情况,以及省生态环境厅提出部分建议,我局对5月8日征求意见的《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仙桃市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修改点:一是将国三及以下修改为国四及以下;二是对禁行区域进行了更加细化明确,形成限行区域闭环。现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宝贵意见请于5月17日前反馈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28--3221336

邮 箱:78088911@qq.com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仙桃市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中心城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行区域为:东至318国道黄荆大桥到和平路、和平路到沔州大道;南至沔州大道;西至东堤路、017乡道、电排河至汉江欧湾闸;北至汉江(含上述道路以及合围区域,包括合围区域内318国道、214省道路段,不含高速公路)。

2.本通告中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属高排放机动车,具体是指但不限于2017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货车以及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货车(具体类型包括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等)。

3.禁行时段:24小时全天候禁行。

4.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涉及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使用的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受上述限制。

6.本通告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6山西省

孝义市加强市区货运车辆管控

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不断优化区域道路交通环境,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将孝义市区货运车辆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1、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禁限行区域及时间  

1、孝义市建成区内东起中和路,南至梧桐街,西至孝汾大道,北至北外环核心区域范围内禁止通行。  

2、孝义市城市快速路时代大道全路段禁止通行。  

3、高阳农业园区内的S340连接线至崇文街西延路段、孝兴街和府前街西 延路段早6时至晚10时限制通行。  

4、工业园区内的吴汾路早6时至晚10时限制通行。

三、通行条件   

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应急保障救援车辆、道路清扫洒水车辆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四、绕行路线   

中阳和介休、孝义建成区核心区域东部企业互通车辆可绕行梧西线、薛三线和S243省道。

五、管制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载物行驶时抛洒运载货物的和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3年5月19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怀仁市城市道路货车限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现将怀仁市城市道路货车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货车限行区域

市区限行区域具体为仁泰路、尚德路以东;怀玉街以南;仁和路、仁达路(怀礼街至怀义街路段)以西;怀礼街以北;以上路段闭环范围内为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其中:怀玉街、仁泰路(怀义街至怀鹅路段)为限行路段,过往车辆可选择绕行S206线;仁和南路为限行路段,从怀仁高速收费站驶出重中型货车,南向行驶可绕行大都线(运煤通道)、怀善街(车管所以东路段)通行。

因道路施工等确需通行的特殊情况可提交申请,批准后允许在规定的以上限行区域内的路段、时段通行。

二、城市道路货车限行时段

1、民生运输货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货车,07:00至15:00禁行,17:30至21:00禁行;

2、除以上车辆外,其他重中型货车,5月1日至10月31日05:30至22:30禁行,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6:00至22:00禁行。

三、城市道路不受限行影响的货车

微型货车、轻型货车和工程抢险车、环卫等公共服务部门的特种车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相关驾驶人自觉遵守。自2023年5月20日起对违反上述限行措施的货运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公告自2023年5月20日起实行。

7福建省

厦门市调整载货汽车部分车型通行限制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调整我市对载货汽车部分车型的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7日起,除本通告第二点所列情形外,全市道路对下列载货汽车不再限制通行:

(一)厢式及封闭式的中型载货汽车;

(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载货汽车(不含重、中型自卸货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

(三)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

二、下列限制通行措施不作调整: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规定的限行措施;

(二)重大活动期间采取的临时限制通行措施。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我局此前发布的有关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除本通告规定不再限制通行的情形外,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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