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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碳关税”又搞出一个新方案——直指中国产品

[罗戈导读]11月2日,共和党参议员比尔·卡西迪在参议院提出了一个《外国污染费法案》。这既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直指中国产品的美国“碳关税”新方案,也是一个“绿色贸易俱乐部”的新方案。

11月2日,共和党参议员比尔·卡西迪在参议院提出了一个《外国污染费法案》。这既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直指中国产品的美国“碳关税”新方案,也是一个“绿色贸易俱乐部”的新方案。

美国时间11月2日,共和党参议员比尔·卡西迪(Bill Cassidy)在参议院提出了一个《外国污染费法案》(Foreign Pollution Fee Act of 2023)立法提案。这既是一个毫不掩饰的、直指中国产品的美国“碳关税”新方案,也是一个“绿色贸易俱乐部”的新方案。这一法案的共同发起人(cosponsor)还包括另外两位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和罗杰·威克(Roger Wicker)。

参议员卡西迪提出《外国污染费法案》完全在意料之中,此前他已在《外交事务》杂志和《华盛顿时报》撰文造势,笔者这几天一直在等这个立法提案的正式文本。

《外国污染费法案》的大致内容

这个立法提案的文本几个小时前才公布,一共有92页,笔者还来不及通读。以下绿框内为节选翻译参议员卡西迪网站上对法案的介绍和问答,仅供读者了解大致情况,不代表笔者观点。

主要事实

4. 过去 15 年来,美国消除的排放量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多,我们的经济碳效率比世界平均水平高 44%。

5.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污染国,排放量约占全球的30%,中国排放量的增长远远抵消了美国和欧洲的减排量。

6. 中国制造的产品平均产生的排放量是美国制造的相同产品的三倍。此外,俄罗斯生产的产品排放量是美国制造的产品的四倍。

7. 中国矿产的排放强度比美国矿产高100%。俄罗斯天然气的排放强度比美国天然气高 60%,石油排放强度至少高 33%。

评:这个法案直指中国产品,毫不隐晦。美国立法者相信的“事实”是,美国产品有碳优势,中国产品有碳劣势。

提案简介

《外国污染费法案》确保进口到美国的产品的污染强度不比美国生产的同类产品更高。它旨在扩大国际伙伴关系,鼓励参与国之间的贸易,为美国制造商提供增长机会,并确保供应链安全,同时进一步孤立中国等不良行为者。

评:是对比进口产品和美国产品的碳强度,是搞“俱乐部”,是增加美国产品竞争力,是与供应链安全挂钩,是孤立中国。

“外国污染费”的设计

1. 不向任何美国生产商收取费用。对美国污染强度10%以内的外国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如果对美国生产商收取费用,这个法案就不可能通过。排放强度接近美国产品的进口产品不收费,应是考虑了“绿色水平”较高的盟友。

2. 污染强度计算基于与所涵盖产品的全国平均水平,以防止不良行为者仅出口其最清洁的产品。

评:产品的排放强度取出口国的平均值。以钢铁为例,中国企业出口“绿钢”没用,还是按中国钢铁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算。说白了就是要收费。

3. 美国产品的污染强度由国家实验室根据美国环保署的温室气体数据计算得出。

4. 外国产品的污染强度由国家实验室根据美国污染强度计算公式计算或建模。除非能够彻底验证,否则不会使用外国实体提供的数据。

5. 该费用根据外国生产的商品与美国生产的商品的污染强度之间的差异,以进口商品价值的百分比表示。

6. 该费用由国家实验室计算,以确保特定产品的进口最初的污染强度平均不超过美国的50%。随着时间的推移,可接受的污染强度差异水平后续将下降至不超过25%,然后10%。

评:具体怎么收费现在并不重要,还会变。

8. 下列例外情况下可免收或少收“外国污染费”:

a. 如果产品是在已美国的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生产的,且其污染强度在美国产品污染强度的50%以内;

b. 从特定国家采购产品涉及国家安全需求;或者

c. 美国本土产量不足美国国内需求量的5%。

评:例外三原则——拉盟友,国家安全,高度依赖进口。这个50%应是指外国产品的碳强度不高于美国产品的50%。

9. 征收国外污染费的产品包括:

a. 天然气、石油、氢、矿物、太阳能电池板和风力涡轮机等能源产品;

b. 工业产品如铝、水泥、玻璃、铁、钢、石化产品和纸张。

评:假设法案能最后通过,这个产品范围也一定会变。

10. 由50%的美国国内生产者提出申请,纳入新的产品

11. 所有污染强度值、比率和涵盖的产品每三年重新评估一次。

评:如果某个行业集体请愿,也可以把相关产品收进来。

国际合作伙伴的要求

1. 国际伙伴关系可以作为更广泛的国际协议的一部分或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进行双边、多边谈判。它们可以包括全部或部分涵盖的产品。

...

3. 建立伙伴关系需要:

a. 有类似的贸易政策阻碍高污染强度国家的产品进入市场;

b. 对伙伴国家的产品免征“外国污染费”,条件是在美国产品污染强度50%以内;

c. 降低美国产品向伙伴国家出口的贸易壁垒;和

d. 污染数据共享和验证。

评:这是拉群、建俱乐部。入群条件是一起抵制高碳强度国家的产品,并且优待美国产品(例如CBAM)。

4. 加入伙伴关系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印度、越南等):

a. 根据外国污染费通过后建立的制造业判断(这些国家的排放水平);

b. 将获得美国发展和贸易机构的优惠待遇; 

c. 将获得对美国和其他伙伴国家的优先市场准入,以牺牲高污染、非合作伙伴国家的利益为代价。

评:拉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进入一个对内优惠、对外歧视的贸易俱乐部,直截了当,毫不遮掩。

6. 如果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单独待遇:

a. 证明遵守美国环境法并定期报告可验证的污染数据;

b. 和美国产品一样清洁或正在使用美国技术来减少污染; 

c. 不是由非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提供资金。

评:这是受反倾销制度下单独税率的启发。最后一条是不能有中国国企的成分。

补充说明

1. 外国污染费是把美国产品和进口产品的环境绩效相关联,以符合WTO规则的环境政策例外条款。

2. 待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全面实施后,中国产品将在欧盟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中国产品倾销到未受保护的美国市场而损害美国企业的风险将会加大。外国污染费可以保护美国企业免受这种预期情况的影响。

3. 由于美国在清洁生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征收外国污染费将刺激美国出口,因为像中国这样的高污染强度国家将需要更多的美国投入物、原料和技术来降低其制造业的污染强度。

评:关于WTO合规性的说法千万不要当真。后面两条倒是实际的利益考量。

问答

国外污染费如何运作?

该立法对进口到美国的产品征收费用,这些产品比美国生产的产品更脏。不对美国产品收取任何国内费用。随着外国产品和美国产品之间污染(强度)差异的扩大,费用也会增加。

评:法案提出者此前曾反复保证,不对美国生产商收取费用。否则这个法案就没有通过的可能。

问答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与《外国污染费法案》有关系吗?

欧盟CBAM通过类似碳税的制度削弱了国内生产商的利益 (The EU CBAM undercuts domestic producers with a carbon tax-like system) 。中国可以通过将清洁产品出口到欧盟并将高碳产品出口到其他地方来轻松博弈CBAM。而《外国污染费法案》则通过判断一个国家的整个行业(的排放水平)来针对外国产品,并通过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全球市场准入来支持美国产业。

评:重点在第一句,解释《外国污染费法案》与CBAM的本质不同。在没有CBAM时,欧盟的下游行业还能够买到不承担、或少承担碳排放成本的进口产品作为原料。而一旦CBAM开始征收,欧盟的下游行业就只能买到高碳成本的钢铝等原料——因为欧盟生产的钢铝在欧盟碳市场下承担碳成本,进口钢铝则在CBAM下承担基本相同的碳成本。这样一来欧盟的CBAM下游行业的竞争力反而会因为CBAM的实施而削弱。因为CBAM目前只覆盖钢、铝等6种产品,而钢铝则是诸多下游产业的原料。貌似美国立法者是想表达这个意思。

问答

什么是国际合作伙伴关系?

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是美国与参与国达成的协议,旨在建立一个针对非参与国的进口产品的类似的“外国污染费”系统。这个伙伴关系消除了伙伴国家之间的大部分费用,并降低相关产品的其他贸易壁垒。这是将为美国企业创造经济机会,并为在全球市场上取代中国产品提供了途径。

评:就是要建立一个对内优惠、对外歧视的“进口碳税俱乐部”,其前提假设是中国产品有难以摆脱的碳劣势。

问答

国际合作伙伴关系是否要覆盖所有产品?

不是。国际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基于一种、多种或所有产品。同样,国际伙伴关系可以在双边或多边基础上建立。

评:“进口碳税俱乐部”很灵活,可以只针对一种产品,可以和某国单独谈,也可以和几个国家一起谈。

问答

覆盖哪些产品?

铝、电池、生物燃料、水泥、原油、玻璃、氢气、铁/钢、矿物、天然气、石化产品、塑料、纸浆/纸张、精炼石油产品、太阳能电池和风机。

评:就是要建立一个对内优惠、对外歧视的“进口碳税俱乐部”,其前提假设是中国产品有难以摆脱的碳劣势。

写在最后

这个《外国污染费法案》的基本设计思路是,一、不增加美国企业的环境成本负担——这是尽可能减小立法通过的阻力;二、针对中国制造——这是利用共识在国会争取更多的支持者。《外国污染费法案》还只是个立法提案(Bill),它后续能否走完立法程序最终成为法律现在还无法预料。但是把碳排放和贸易挂钩,并且建立“低碳贸易俱乐部”这个方向应该是不可逆的趋势了。这个提案通不过,还会有后续的冒出来,美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尝试一定会不断出现。

另外,去年6月美国几个民主党参议员曾提出过一个《清洁竞争法案》(CCA)。最近还有不少文章因为出现过这个CAA,就说美国也确定要搞“碳关税”了。强调一下,这个《清洁竞争法案》早在胚胎阶段就已停止发育了,已是昨夜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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