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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罗戈导读]为响应党的二十大号召,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的披露,以满足各方需求。此准则结合中国特色与国际标准,旨在建立统一的披露体系,强调信息质量、重要性和量化数据,将从上市公司逐步扩展至中小企业,目标在2030年建成完善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以下简称可持续信息)披露,5月27日上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为企业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提供指导,以更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可持续信息的需求。

2021年以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的成立及“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简称S1)”、“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以下简称国际准则)的发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各方强烈呼吁加快制定我国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披露准则。

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国际准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评估,认为国际准则多数要求在我国具有适用性。财政部组织开展系列课题研究、交流研讨,形成了《基本准则》讨论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框架思路。

一 主要内容

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本次发布的《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其定位与ISSB发布的S1一般要求相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等,统驭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制定。《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体例结构以及部分技术要求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的同时,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实现与S1要求的总体衔接。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3条。

其中第一章为总则,共8条,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准则体系、报告主体、可持续信息和价值链的概念、关联信息、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要求等。

第二章为披露目标与原则,共5条,规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目标和信息使用者,并对披露目标所涉及的重要性原则、重要性评估、汇总和分解以及相称性方法等予以明确。

第三章为信息质量要求,共6条,规定了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当满足的6个信息质量要求,即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为披露要素,共7条,规定了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包括的四个核心要素,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每一要素下需要披露的内容。

第五章为其他披露要求,共6条,规定了报告时间、可比信息、合规声明、判断和不确定性、差错更正、报告和披露位置等。

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规定了解释权。

二 要点速读

1.适用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企业。

2.披露范围:报告主体应当与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保持一致;明确可持续信息包括可持续主题相关的风险、机遇和影响。

3.强调量化信息的重要性:明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系统。

4.对可持续信息使用者给出明确定义,并明确“主要信息使用者”: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下统称主要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5.给出“重要性”定义:在合理预期下,某项可持续信息的省略、错报或者模糊处理会影响信息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的,该信息具有重要性。

6.给出“重要性评估”要求:企业应当结合具体适用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要求,评估可持续风险和机遇是否对企业带来重要的当期或者预期财务影响,以及企业活动是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

7.发布形式:明确企业应当公开发布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时间可以与财报同时对外披露,或以监管要求为准。

三 商道观点

ISSB国际准则发布以来,我国制定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的进度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本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中国企业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也为ISSB国际准则在中国的应用方向起到了定调的作用。

中国企业在双重重要性、“四要素”框架方面的研究及应用经验,对于适用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相关要求仍有重要价值。在披露要求方面,《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立足我国国情,考虑了双重重要性,要求企业在披露中要同时关注可持续风险和机遇对企业的财务影响,也要关注企业活动对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对于重要的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侧重财务重要性),使用与ISSB国际准则相一致的“四要素”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有影响重要性的信息不必套用“四要素”框架,以此减少企业披露负担。

上市公司、大型公司仍然将是准则适用的先锋队,需尽早开始准则研究、管理准备工作,可持续相关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在后续《基本准则》施行方面,《起草说明》指出会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同时,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也将陆续发布。《起草说明》中同时指出,总体目标是,到2027 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 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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