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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溯源信息管理规范》国标发布 2021年2月1日实施

[罗戈导读]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溯源信息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T 39062-2020,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实施日期为:2021年2月1日。此外,还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信用评价规范》。

导读: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溯源信息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T 39062-2020,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实施日期为:2021年2月1日。此外,还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信用评价规范》。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该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中产品溯源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溯源流程与方式、溯源信息内容、溯源信息相关方要求和溯源信息管理要求。标准使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中进出口产品溯源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全国标准信息公关服务平台网站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溯源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郑州威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丽华、沈庆辉、汪莉、贾伟、崔磊、吴杨、褚晓敏、陈自猷、施进、包先雨、陈震宇、王成杰、赵霁飞、张雷华、王丹、宗珊盈、茅海军、苑园园。

标准中对溯源方式的概述中指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溯源服务提供方可根据溯源需求和产品质量风险提供全供应链溯源、生产商溯源、贸易商溯源等溯源服务方式,也可根据溯源需求方具体的溯源需求提供其他环节的溯源服务。

在全供应链溯源上,从下游至上游全程回溯产品的来源、用途、位置,涉及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原产地生产、境外采购、仓储物流、口岸通关、销售等所有供应链环节,适用于需要溯源至其供应链最上游(如生产地或主要原材料来源)的产品,可运用于跨境电商中质量风险较高的产品。

在对溯源服务提供商的要求上,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对产品溯源服务提供方的要求为:应建立对进出口产品溯源信息进行收集、审核、更新、处置等溯源信息管理制度;应建立开展产品溯源服务的检验/验证管理制度;应具备向溯源需求方提供产品溯源信息和实地验证服务的技术能力;应建立能够收集溯源结果反馈意见的渠道;应具备信息采集、信息交换与共享、溯源方式选择、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溯源结果反馈的能力。

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在跨境电商产业链中,主要主流平台包括: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天猫国际、京东国际、淘宝全球购、考拉海购、洋码头、苏宁国际、唯品国际、丰趣海淘、蜜芽、宝贝格子、55海淘、别样海外购、亚马逊海外购、五洲会、行云全球汇、海带、海拍客、笨土豆等;出口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敦煌网、亚马逊全球开店、eBay、全球速卖通、Wish、兰亭集势、环球易购、有棵树、通拓科技、环球资源、敦煌网、大龙网、棒谷科技、执御、傲基电商、安克创新、跨境翼、赛维电商、爱淘城等;跨境电商服务商:中国邮政顺丰速运、京东物流菜鸟网络、斑马物联网、Paypal、连连支付、一达通、卓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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